更新时间:02-27信息来源:中国链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工作要求,打造具有辨识度和传播力的贺兰县廉洁文化品牌形象,进一步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宣传质效,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社会风尚。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贺兰县廉洁文化IP形象及宣传口号。
一、征集信息
征集内容
贺兰县廉洁文化IP形象和宣传口号(可单独投稿,也可组合参与)。
征集范围
个人、团体、企业、设计机构等均可参与。
征集要求
1.共性要求(IP形象与宣传口号通用)
(1)作品须为原创,未公开发表、未授权使用,严禁抄袭剽窃等侵权行为;
(2)内容紧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契合意识形态相关要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杜绝任何低俗、庸俗、媚俗及不良导向内容;
(3)投稿后需保留创作源文件(口号保留创作思路说明,IP形象保留设计源文件),以备入围后核查调用;
(4)创作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投稿者自行承担,主办单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且拥有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2.IP形象要求
(1)适配要求:能适用于平面(标牌、宣传海报)、立体(纪念品、文创产品)、电子媒体(影视宣传、网络传播、短视频制作)等多种载体的制作与传播;
(2)名称规范:IP形象名称需便于发音、记忆,避免产生不良歧义,需同步提交中文名并说明名称寓意;
(3)形象特征:以“廉”为主题,充分挖掘贺兰县历史文化、自然风物等蕴含其中的廉洁元素,赋予其人格化、故事化的形象。
3.宣传口号要求
(1)内容聚焦:传递崇廉尚洁、风清气正的价值导向,体现清廉履职、为民服务、正直守信等内涵。
(2)形式简洁:中文表述,朗朗上口、无生僻字,适配口口相传和新媒体传播。
征集时间
征集期: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截至2026年2月28日24:00,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公示期:3个工作日(在官方平台公示获奖名单)。
二、投稿通道
信息查询渠道
创作者可关注“贺兰发布”“贺兰县融媒体中心”“清风贺兰”官方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及“贺兰县融媒体中心”抖音官方账号,在各账号推送的活动征集相关内容中,了解活动具体详情。
投稿方式
创作者可直接将宣传口号(包含说明)或IP形象设计效果图(清晰缩略图),发布至对应微信公众号征集推文评论区、官方视频号征集内容评论区或抖音官方账号活动话题评论区,并填写《贺兰县廉洁文化IP形象及宣传口号征集表》,手写签署原创承诺书,发送至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即可投稿成功。
材料整理规范
(1)投稿文件命名:所有报送文件主题统一命名为【贺兰廉洁文化IP形象及宣传口号+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2)格式要求:《贺兰县廉洁文化IP形象及宣传口号征集表》(含手写签名承诺书)须以PDF格式提交;IP形象或宣传口号创作说明设计阐释,可额外附上Word文档(命名规则同上),避免因格式问题导致内容乱码;IP形象设计源文件需单独整理打包,与上述材料一并报送。
确认反馈
邮件发送成功后,请勿删除发送记录。若提交后3个工作日内未收到邮箱自动回复或贺兰县纪委监委私信确认信息,请重新检查文件格式及命名规范后再次发送。
其他要求
(1)请务必准确填写联系电话,便于后续作品评审、获奖通知等事宜沟通,信息有误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
(2)微信公众号推文评论区、官方视频号征集内容评论区、抖音话题评论区仅作为展示渠道,作品须以邮箱报送的完整材料为准,未按要求报送材料的作品将取消参评资格。
三、评选流程
资格审查
由贺兰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县文联等单位核对作品原创性、格式合规性,剔除抄袭、超字数、未附说明的无效作品。
评审
由贺兰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县文联等单位筛选入围作品并确定获奖名单。
四、奖项设置
最佳IP形象奖(1名):现金10000元;
最佳宣传口号奖(1名):现金5000元;
创意入围奖(10名:IP形象5名,宣传口号5名):价值1000元的贺兰廉洁文化大礼包;
特别说明:
(1)上述奖项均为税前,所涉税款(如有)由获奖者自理。获奖名单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联系贺兰县纪委监委,逾期未回应视为放弃,鼓励IP形象与宣传口号组合报名。
(2)贺兰廉洁文化大礼包可采取自取或邮寄两种方式领取,鼓励获奖者前往指定地点现场领取。
五、保障措施
版权保障
1.获奖作品除署名权外的全部著作权、财产权归贺兰县永久独家所有,可用于宣传、开发、推广等各类用途。
2.非获奖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但投稿即同意主办方为活动宣传、评审、公示之目的免费使用。
3.若出现作品雷同,以平台投稿时间先后为准。
4.投稿者应保证作品无侵权行为,如引发法律纠纷,由投稿者承担全部责任。
咨询方式
咨询专线:0951-8081844(工作时间8:30-12:00 14:00-18:00),解答投稿疑问。
六、注意事项
1.禁止冒用他人信息投稿,否则取消资格。
2.若获奖作品未达预期标准,该奖项可空缺,不额外增设奖项。
3.投稿者视为同意所有活动规则,贺兰县纪委监委拥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可通过官方平台补充通知。
附件:贺兰县廉洁文化IP形象及宣传口号征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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