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1-26信息来源:中国链
红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作为红安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战场,始终秉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的发展理念。为进一步彰显园区特色,提升品牌辨识度,园区管委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形象标识(LOGO)及形象宣传语。
一、征集内容
红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原创形象标识(LOGO)和形象宣传语。
二、征集活动主办方
红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三、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四、设计要求
1.主旨需鲜明突出,彰显红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精神内涵;构图应简洁大气、新颖独特,色彩搭配得当醒目,图案、文字、符号等元素组合协调统一,兼具视觉冲击力与记忆点,富有艺术审美价值,便于传播推广。
2.形象标识(LOGO)需具备广泛适用性,能够适配红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公共标识制作、网络新媒体展示等各类载体衍生产品,满足园区相关环境的应用与传播需求。图案须附图稿的设计理念说明或创意注释(300字以内),每人可提供一份参与评选。
3.宣传语围绕红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打造大别山革命老区融入武汉都市圈的桥头堡、武汉同城化紧密融合区、华中泛家居产业重要聚集区、武汉北新兴科教基地”的战略定位,充分彰显“园区承载力、创新力及综合实力显著提升”的发展愿景。宣传语原则上不超过20字,需附带宣传语的理念说明或注释(150字以内),每人可提供三条参与评选。
4.设计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严禁抄袭、雷同,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凡涉及侵权行为的,相应的法律责任均由应征者自行承担。
五、征集方式
请将应征作品电子文件、设计说明及作者信息(姓名、单位、电话、通讯地址等)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红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形象标识LOGO和形象宣传语征集+作者姓名”,每位参与者仅可提交一次投稿。
六、征集奖励
1.本次征集活动设有奖励,方案由红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将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布。
2.奖项设置:
七、应征者注意事项
1.获奖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使用权、修改权等)自获奖之日起,即归红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所有。管委会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和授权;
2.投稿人须保证所投作品为原创,如因此引发任何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管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红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所有。
八、截止日期
2026年3月1日17:00
九、投稿方式
联系电话:0713-5315888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