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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元 吐鲁番城市形象标识(LOGO)、宣传口号征集(2月28日)

更新时间:01-02信息来源:中国链


为深入贯彻落实吐鲁番市委、市政府关于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系列决策部署,立足吐鲁番丰富的旅游资源,深挖文旅融合潜力,强化品牌传播效能,积极应对文旅市场新趋势、新需求,创新发展模式,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旅辨识度、美誉度与市场竞争力,吐鲁番市将面向全社会开展城市形象标识、宣传口号及文旅发展意见建议征集评选活动。       

征集内容 

(一)吐鲁番城市形象标识(LOGO)

(二)吐鲁番城市宣传口号

(三)吐鲁番文旅发展意见建议

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2026年1月1日-2月28日

评选时间:2026年3月1日-3月10日

网络投票:2026年3月10日-4月10日

颁奖时间:2026年5月(结合桑葚季活动)

奖项设置 

(一)城市形象标识(LOGO)。最佳作品奖1名,奖金50000元(含版权);入围奖3名,每名奖励3000元。 

(二)城市宣传口号。最佳作品奖1名,奖励5000元;入围奖3名,每名奖励1000元。 

(三)其他。征集活动将采取公开报名的方式进行。综合应征作品的数量和质量情况,经评审组全体评定通过,若未达到获奖标准,各奖励等级的获奖作品数可能空缺。同时获得最佳作品奖和入围作品奖的,只发放最佳作品奖。

征集要求 

(一)吐鲁番城市形象标识(LOGO)。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挖掘吐鲁番的历史文化,结合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将传统元素以现代设计手法重新演绎,既保留历史韵味,又符合现代审美;通过创意设计,使旅游资源在标识中得到形象化和符号化表达;应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辨识度,易于识别和记忆,便于在各种媒介上传播,增强吐鲁番的品牌形象,同时,能激发公众对旅游的兴趣与参与,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 

(二)吐鲁番城市宣传口号。围绕吐鲁番文旅特色和地域特色,征集一批主题鲜明、朗朗上口、利于传播,字数限于15字以内的宣传口号。 

(三)吐鲁番文旅发展意见建议。内容紧扣“文旅融合、守正创新”主题,充分体现吐鲁番旅游特色和文化精髓,实施后有助于引客增流,促进吐鲁番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可以是一个城市文化品牌、一个创意、一个方案、一个规划、一个剧本、一首歌、一部短视频、一系列吐鲁番故事等。重点围绕对吐鲁番文化旅游发展、品牌打造的建议;对文旅项目建设、旅游景区提档升级、文创产品设计开发的新思路;对研学旅游线路产品开发、课程打造,旅游演艺精品打造、文旅融合与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建议、方法、措施;对品牌活动创意策划、群众性文化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等建议、方法、措施;对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的建议、方法、措施;其他有关文化旅游事项。

投搞要求 

(一)投稿人须提供真实姓名(单位、团体名称)、身份证明、详细地址和准确联系方式。同时,须按要求填写《征集活动报名表》和《征集活动投稿承诺书》(签名部分需手写),报名表和承诺书扫描件连同投稿作品打包放一个文件夹后压缩上传。 

(二)城市形象LOGO设计作品应提交彩色设计图稿(及电子版原稿),需提供JPG\PNG等常用图片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JPI(像素/英寸),大小不低于3M(兆),同时附上设计理念、创意说明等文字阐述(不超过500字)。除设计图外,每件作品需提交一张缩略图用于网站展示(200*200像素,不超过2M)。

(三)文旅发展意见建议内容需文字精练、言简意赅,务实管用,具有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切忌空话、套话、大话,一般不超过2000字,特别建议、策划可适度放宽。

征集方式 

书面信函请标注“城市形象LOGO、口号、文旅发展意见建议”字样,邮寄或直接送至:吐鲁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青年路125号)宣传推广科,邮政编码:838000。 

电子邮箱投稿:[email protected]。投稿时请标注“城市形象LOGO、口号及文旅发展意见建议投稿”字样。投稿时,附作者姓名、联系地址、联系方式及职业。 

投稿内容请注意保密设置,建议书面信函以密封档案袋形式投递,电子投稿文档加设密码并在邮件中注明。

联系人:依扎提古力·吐尔逊,18719949340;艾力扎提·吾斯曼,15569328559。

活动声明 

(一)投稿者须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的创作权,若作品侵犯第三方创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一经发现,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选评选资格,所涉及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由此引的的纠纷,其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应征投稿者自行承担。如导致主办方遭受任何名誉或经济上的损失,应征投稿者应采取有措施避免或减少上述损失,消除影响,并赔偿主办方所受损失。 

(二)奖项设置中所有资金均为税前金额,以人民币计算,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缴纳;参赛团队所获奖金归团队成员共有的,团队自行协商分配,主办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本次活动评选出的城市形象LOGO、宣传口号、文旅发展意见建议获奖作品将被视为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无偿转让给主办方,该作品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应征者一经报告,即视为认同该知识产权无偿转让条款。城市形象LOGO获奖作品需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主办方独家独有包含但不限于使用权、发表权、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力,有权将其应用在旅游宣传推介、宣传资料、纪念品、广告标识、网络平台等多种载体和环境中应用。获奖者不得擅自发布、改编、使用获奖作品或将该作品及其权利转让给第三方。 

(四)优秀“文旅发展意见建议”将作为推动吐鲁番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智慧库,为市委、市政府及文旅部门制定工作思路、推动文旅发展提供参考。活动结束后,将优秀“文旅发展意见建议”印制成册,供有关单位、企业采纳应用。

(五)若出现相同投稿作品出自不同作者的情形,主办方将以收到时间为依据,投稿时间排序在先的,为有效应征作品。同一应征者提交作品条数不超过3条(含3条)。 

(六)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七)征用的最佳获奖作品原作者将终身享受吐鲁番A级旅游景区免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