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1-13 信息来源:湖南消防 湘潭消防
1月10日23时许
湘潭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
接110转警
醴娄高速往娄底方向76km处
发生交通事故
一辆装载烟花爆竹的货车发生侧翻
导致该路段共有12台车辆起火
辖区消防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
经奋力扑救
明火于11日1时20分扑灭
现场清理完毕后
交由高速交警接管
消防员收整器材归队

针对这起交通事故
湖南高速警察四支队于1月11日
发布警情通报:
经初步调查
事故系一辆轻型仓栅式货车
(装载烟花爆竹)侧翻后
后方3辆小型客车避让不及
相继与货车发生追尾碰撞
造成车辆起火燃烧
飞溅火花引燃停在后方的8台小车
事发后经多部门联合处置
11日3时许已恢复通行
该事故造成2人受伤,无生命危险
装载烟花爆竹的货车驾驶人及副驾驶
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相关调查正在进行

烟花爆竹
属于易燃易爆物品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
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蓝叔普法小课堂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岁末迎新
烟花爆竹虽能增添浓浓年味
营造喜庆氛围
但安全意识万万不可松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