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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洛川苹果中国红”品牌IP形象及吉祥物征集(8月28日)

更新时间:08-11信息来源:中国链


为进一步加大洛川苹果品牌化建设力度,提升洛川苹果品牌形象,扩大洛川苹果知名度与市场美誉度,最终成就洛川苹果千亿级民族品牌。第十五届中国·陕西(洛川)国际苹果博览会组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洛川苹果中国红”品牌IP形象及吉祥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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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内容

“洛川苹果中国红”品牌IP形象及吉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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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要求

(1)具有地域元素,体现洛川地理特征、自然资源特色与洛川文化内涵;
(2)与洛川苹果产业特色高度融合,体现当地文化;
(3)IP形象标识造型美观、精炼简洁,色彩运用协调醒目,图形视觉冲击力足够强,易记忆,能够引发共鸣以及传播;
(4)作品须提供创意说明,以及形象三视图;
(5)作品须具有较高的独创性,构思巧妙,特征鲜明;
(6)作品需保证完整性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全原创,无剽窃行为,无再先使用行为,可供征集方工商登记注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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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28日24时止
评审时间
8月29日-9月4日
公示时间
9月4日-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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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方式

本次征集作品为文字与电子作品,请将“洛川苹果中国红”品牌IP形象及吉祥物设计作品压缩打包,图片质量300像素/英寸,发送至邮箱lcgbhzwh@163.com(邮件主题统一格式:“第十五届中国·陕西(洛川)国际苹果博览会”IP设计+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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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及奖励

(一)评审办法
邀请品牌专家、产业专家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评审专家组,对所有递交作品进行评审。
(二)奖励办法
1.最具文化特色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2.优秀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以上奖励税费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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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须知

1.作品递交须于截止日期前,截止日后递交的作品,一律无效;
2.应征者须保证作品为本人(单位)原创,未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专利、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如有侵权行为,由应征者本人(单位)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3.评选征用后,设计者提供相关源文件,以及配合可能存在的部分调整;
4.递交作品即视为同意本公告条款;
5.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