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7-25信息来源:中国链
为推动平顶山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打造独具特色的城市文明标识,进一步调动广大市民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平顶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平顶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标识(LOGO)。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标识(LOGO) 2022年7月25日至8月7日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凡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的个人和组织均可参加。 (一)评选方式。本次征集的主题标识(LOGO)采取线下和线上共同评审最终确定的方式进行评选。 1.初评。由市创文办组织专家组对所有参加征集的作品进行初评,初评后入围的作品进行线上投票。 2.终评。初评后的作品将在线上进行公开投票评选。最后结合线上和线下投票结果,由市创文办进行最终评选确定。 3.公示。获奖作品将通过平顶山日报社、平顶山市广播电视台、平顶山文明网、文明平顶山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外公布。 (二)奖项设置。入选作品1名,奖金10000元(税前);入围作品10名,各赠送价值3000元礼品一份。 (一)参加征集活动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投稿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如出现抄袭、仿冒等,由作品作者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取消参评资格。 (二)本次活动入围的作品将视为委托创作作品,主题标识(LOGO)一经采用,知识产权即归征集方所有,可用于公开宣传、播放、制作宣传品等。平顶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三)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若作品或其使用素材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相关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投稿者承担。 (四)投稿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五)投稿者请自备底稿,来稿恕不退还。在评选结果公布前,投稿作品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六)作品如有类同,以主办方收到的第一件投稿为有效投稿。 (七)如本次征集中无满意作品,最终采用作品可空缺奖项,由征集方聘请专业机构设计或再行征集。 (八)本次活动解释权归平顶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