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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元大理城市服务超级App命名及标识LOGO征集(7月31日)

更新时间:07-18信息来源:中国链


大理城市服务超级App是一款以大理市居民及游客为服务基础,汇聚全市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旅游资讯等功能为一体的超级综合性服务应用程序。为充分展示大理历史文化名邦和知名旅游度假目的地的概念和形象,彰显大理城市独特魅力和丰富内涵,丰富数字大理建设成果,切实提高全民参与大理市智慧城市建设热情,提高大理城市服务超级APP的关注度和影响力。从即日起面向全社会开展大理城市服务超级APP命名及标识LOGO创意设计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大理市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办单位:中共大理市委宣传部、大理市文明办、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理市司法局、共青团大理市委、大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大理市融媒体中心
  承办单位:大理市信息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征集时间
  2022年7月13日00:00至7月31日23:59,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限。
  三、征集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全国范围广泛征集有创意的设计作品,个人或组织均可报名投稿。
  四、征集作品要求
  (一)结合大理城市服务超级App简介相关内容,准确反映大理苍山、洱海、三塔、数字大理、城市风貌等文化元素和精神底蕴,能充分展示大理形象和特点以及App功能服务等特点。
  (二)命名及标识LOGO设计要切中主旨、构图新颖、创意独特、简明易记、通俗易懂;视觉形象鲜明、认知度高;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与视觉感染力,避免图案繁复或过度抽象。
  (三)大理城市服务超级App将参考使用该名称及LOGO作为名称及标识。该名称及LOGO须具备较强的延展性和包容性。要符合时代气息,具有明显的标准图形、字体和颜色,适合在名片、公函、信笺、宣传品、纪念品、平面媒体、网络媒体、自媒体、国际性市场营销活动、国际公关推广制作、悬挂、制作徽章等多种载体和环境中应用,并契合国内、国际的文化接受习惯。
  (四)来稿以电子版格式提交,图案大小不低于5M,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PDF格式,大小不低于5MB,并提供矢量源文件(PSD、AI或CDR格式)。)
  (五)命名及标识LOGO设计应提供300字以内的作品命名及设计说明。
  (六)参加本次征集评选活动的个人或组织机构,每人或每个组织机构最多投递2个(件)命名名称及LOGO创意设计作品。
  五、征集及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作品征集
  应征者提交作品的方式为电子投稿方式。投稿邮箱:642605076@qq.com,联系人:杨凯剑联系电话:0872-2321606(工作时间)。
  第二阶段:作品评选
  由活动主办方组织业内人士成立评审组进行评选,确定10个(件)入围作品,入围的10个(件)作品将通过网络面向社会民众开展线上投票评选,结合线上得票结果及专家评审意见,最终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入围奖作品。如投稿作品不足10个(件),按实际投稿数量进行评选。
  第三阶段:结果公布
  大理城市服务超级App命名及标识LOGO创意设计征集评选结果将通过大理市融媒体中心新媒体平台等媒体对社会进行公布。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人民币30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人民币各10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人民币各5000元;
  入围奖4名,奖金人民币各1000元。
  以上为税前奖金,命名及标识LOGO创意设计获奖作品兑奖时需提供设计原图文件。
  七、投稿要求
  (一)LOGO征集需填写《大理城市服务超级App命名及标识LOGO创意设计征集表》(附件2),征集表需提交电子版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将每幅作品的工程文件(源文件PSD、AI、CDR)、成品JPG或PDF格式文件、设计作品简介(包括命名名称的寓意、标识LOGO设计说明)、填写好的《征集表》电子版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一共4个文件压缩到同一压缩包,压缩包命名格式为“作者姓名+标识征集+手机号码”,发送至指定邮箱。注意1幅作品1个压缩包,不得混包。
  (二)个人投稿请注明“作者姓名+标识征集+手机号码”,邮件内请注明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团体投稿请注明“作者姓名或组织名称+标识征集+手机号码”,邮件内请如实注明第一创作者或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信息。
  八、特别声明
  (一)应征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二)投稿作品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并未申请过注册商标,投稿人须保证所提交作品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如涉及版权等法律纠纷,一经发现将取消获奖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即原额收回,并由投稿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负责。征集作品评选过程中主办方将委托相关机构对投稿作品进行查重筛选。
  (三)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则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参征作品的知识产权,经征集并获奖采用的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或主办方指定单位)所有,主办方(或主办方指定单位)拥有该作品的最终决定权,即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对其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主办单位(或主办方指定单位)有权对参征作品进行修改、发表和使用,应征者不得将应征作品转让或授权给第三方使用,不得将应征作品参与与本活动相同或类似的其他活动。
  (四)投稿作品中有相同或相近的,按照投稿先后顺序,以投稿时间在前者作品优选入围。
  (五)以团体、机构名义应征的获奖者,由第一创作者或机构法定代表人领奖,奖金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
  (六)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