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4-12信息来源:中国链
为持续擦亮珠海艺术节城市文化品牌,扩大珠海艺术节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根据有关工作安排,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决定面向全社会开展珠海艺术节形象标识征集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 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珠海传媒集团 二、征集内容 珠海艺术节形象标识 三、征集原则 (一)体现独特内涵。需符合珠海经济特区青春之城、活力之都的城市定位,充分彰显珠海艺术节坚持精品立节、强调文化惠民的办节理念; (二)易于传播推广。要有鲜明的创意和表现形式,具有艺术感染力和象征意义,构思新颖、简洁大方、庄重美观,辨识度高、便于延展,可以整体运用到珠海艺术节宣传推广等各方面; (三)注重原创标准。必须原创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作品拒绝抄袭,需保证由作者原创并未被使用或媒体披露。 四、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10日24时,为期一个月。 五、提交要求 (一)应征方案应提交完整作品,形象标识提交设计图和设计说明; (二)作品形式统一为电子文档,设计图呈现格式为JPG或PNG文件,色彩模式为RGB,最小边幅不低于1000px,分辨率300dpi以上(为保证大赛的公平公正,设计稿中请勿出现作者的任何相关信息),作品大小不超过5M,设计说明为PDF文档,请附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联系邮箱以及200-1000字的设计创意与思路; (三)所有作品请上传到活动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命名“珠海艺术节形象标识提交作品”,电子文档以附件形式上传; (四)作者自行保留作品矢量文件(CDR、AI、PSD等格式),以便获奖后提交给组委会保存,如获奖设计师无法提供作品源文件,将取消获奖资格; (五)参赛单位(个人)参选作品数量不限,若有多份参赛作品请分不同邮件提交。 六、知识产权及相关说明 (一)所有参赛作品内容必须为原创,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形式公开发表,入围及获奖作品一经发现存在抄袭或其他侵权行为,主办方将取消其入围及获奖资格,追回奖金等,并保留追究侵权人所有法律责任; (二)所有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自主版权,合法使用图片资料等素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作品使用了已有专利、第三方商业素材(如字体、图片)等,须在“设计说明”中明确告知并保证拥有该素材的使用权; (三)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应征者参与征集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四)获奖作品所有权归主办方所有,自获奖通知发出之日起,主办方有权合法使用获奖作品。获奖者需签订知识产权转让承诺书并提交源文件,主办方支付相应奖金后,作品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使用权、发布权、处分权,并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 (五)活动期间主办方将有权对活动的评选流程、时间安排、奖项设置等进行调整。 七、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一等奖1名,入围奖5名。一等奖奖金3万元,入围奖奖金每名2000元。 八、其他事项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