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4-04信息来源:中国链
征集详情
一、征集单位 龙岩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征集内容 龙岩市文化旅游宣传口号、形象标识(LOGO) 三、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40天(2022年4月2日-5月11
日) 四、征集对象 国内外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五、征集周期计划 (一)活动启动及征集阶段 通过媒体、网络和“文旅龙岩”微信公众号发布征集告示,进行作品征集,多平台宣传。征集截止后,对所有作品进行初筛,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分别精选20件作品通过“文旅龙岩”微信公众号进行展示和投票。 (二)作品评选阶段 1.网络投票阶段:初筛结束后通过线上投票小程序开展为期5天的网络投票,口号标识各选出10件作品晋级。 2.专家评审阶段:网络投票结束后组织5-7名专家对入选的晋级作品进行综合评分,各评选出3个入围作品。 (三)公示阶段 专家评审结束后,公示7天。 (四)公告阶段 经审核,确定征集最终结果并向社会公告。 (五)宣传推广阶段 在全媒体平台对龙岩文旅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进行宣传,号召文旅系统各行业推广使用。 六、作品要求 (一)宣传口号 1.口号应突出我市“红色、客家、生态”三大文化主题,体现龙岩文化旅游内涵及地域特色和时代特征,简洁押韵、朗朗上口、富有感染力,易于记忆和传播,符合市民、游客心理期望和时代诉求,具有很强的文字震撼力、传播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2.口号与福建“福”文化和“全福游
有全福”相呼应,字数不超过8个字。 3.附200字左右设计说明。 4.作品必须通过word或WPS格式来稿。 (二)形象标识(LOGO) 1.提炼一个一眼难忘的形象标识来彰显龙岩文旅的独特魅力。设计要准确反映龙岩文化底蕴和龙岩旅游资源特色;设计美观、创意新颖、简洁大方、辨识度强;彰显龙岩文化旅游的独特性。 2.作品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使用。(如可用于广告、网站、刊物、名片、平面宣传、影像、纪念品、宣传品、服装等多种用途)。 3.附200字左右设计说明。 4.作品必须通过coveldraw或AI格式来稿,设计说明采用word或WPS格式。 (三)应征作品标准 1. 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应征作品应注明作品的创作思路、理念和含义(200字左右)。 2.投稿人可同时投稿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也可选择其中一项投稿,每人各限投3条(套)以内。 3.投稿人须在提交作品时以“龙岩宣传口号+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或“龙岩形象标识+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的形式命名,并在正文详细注明“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4.如不同投稿人所提交作品出现重复,则按照时间顺序,以最先提交作品的作者为准;如同一投稿人重复提交相同作品,则按照时间顺序,以最后一稿为准,若重复提交不同作品,则叠加汇总。 5.所有征集的设计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概不退稿,应征者请自行保留底稿。若设计作品最终被选用,后续需提供作品源文件。 七、活动奖励 1.宣传口号入围奖3名,奖金1000元/名;被确定为新的龙岩市文化和旅游宣传口号的,再奖5000元。 2.形象标识入围奖3名,奖金1万元/名;被确定为新的龙岩市文化和旅游形象标识的,再奖1万元。 八、投稿方式 邮箱投稿:[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18950819578 九、声明事项 1.投稿内容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为作者原创,拥有完全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活动组织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 2.无论是个人参赛还是团队参赛,活动奖励均以获取的作品为单位。 3.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参评,即视为应征者同意不可撤销地、排他地将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转让给主办单位,主办单位有权对应征作品进行修改、发表,有权要求应征者被采用的作品按照主办方要求修改完善,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