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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我为酒泉写首歌”原创歌曲全国征集(3月30日)

更新时间:03-17信息来源:中国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挖掘酒泉历史文化资源,助推音乐文化发展,征集一批赞美酒泉的优秀主题歌曲,全方位、多角度地歌颂酒泉、宣传酒泉、提升酒泉品牌形象,现组织举办“我为酒泉写首歌”原创歌曲全国征集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酒泉市委宣传部
甘肃省音乐家协会
酒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酒泉市音乐家协会
二、征集主题及范围
围绕酒泉历史文化、自然风光、人文名胜,城乡发展建设、人民幸福生活等主题进行歌曲创作。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国,欢迎广大音乐工作者、音乐爱好者积极投稿。
三、征集时间
自征集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30日。
四、征集要求
1.按照征集主题创作,内容健康向上,歌名自拟。
2.内容突出对酒泉“生产美、生活美、生态美、人文美、家乡美”的歌颂,特别是要歌颂人文名胜古迹和全市城乡建设的新发展、新变化、新面貌。
3.歌曲风格不限,民族、美声、通俗等均可,但必须能体现酒泉之美、引人向往;音乐表情活泼奔放、节奏感强,格调向上,琅琅上口,易于传唱。
4.作品必须做到曲、词完整,制作为成品(CD、MP3、WAV、WMA、MIDI等常用音频格式)报送并附歌曲简谱或五线谱,歌词请用WORD格式提供,并说明作者创作思路。报送作品时请注明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附作者创作简历。投稿作品采用电子版,一律不退,请自留原稿。
5.歌曲总时长不超过5分钟,歌词原则上不超过30行。
6.每位作者限报2件作品,多余作品恕不接受。
7.歌曲须为新创作的且未在国家和省市级活动中发布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或改编其他歌曲,若有抄袭、剽窃或改编等问题,经查实后,取消参评资格。
8.作者须保证对参选作品享有完整版权,若存在版权纠纷或违反有关法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同时,作者提交作品参选,即视为授权主办方对该作品进行非商业宣传的推广。
9.请作者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我为酒泉写首歌”原创歌曲全国征集活动参评表》,提供电子版身份证。投稿时在标题旁注明“《我为酒泉写首歌》原创歌曲征集活动”字样。
征稿邮箱:jqwlbgs@163.com。
联系电话:0937-5985102
五、评选方式及奖项设置
1.征集方将邀请业内知名词曲专家等人士担任评委,对征集歌曲进行公平、公正评选。
2.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2000元
优秀奖5名奖金800元
3.获奖作者颁发证书与奖金(所涉及的税金由获奖者个人承担)。评选结果在酒泉市文联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站公布。
本征集活动解释权属于酒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
“我为酒泉写首歌”原创歌曲全国征集活动参评表
(由作者个人填写)
作品名称
作品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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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词
姓名
电话
作曲
身份证号
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
作品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