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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 通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LOGO暨城市形象口号征集(2月28日)

更新时间:02-23信息来源:中国链


为进一步发挥通辽区域资源优势,提升通辽区域品牌形象,打造通辽享誉全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充分展示通辽城市形象,增强通辽城市的知名度、影响力,助推通辽高质量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开展征集通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区域公用品牌LOGO及城市形象口号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通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及LOGO作品征集条件
1、具有地域元素,体现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草原地理特征、自然资源特色与文化内涵。
2、突出科尔沁牛、通辽黄玉米为代表的特色农畜产业。
3、可较好地运用于各类农畜产品,以及各种包装、平面广告和视频广告中,较好地代表通辽区域形象标识。
4、品牌名称要求易识别、易记忆上口为宜,字数限制在8字以内;品牌LOGO作品要求具有较高的独创性,构思巧妙,特征鲜明,易于传播。
5、公用品牌名称及LOGO作品须提供创意说明。若作品字体设计应用了立体、彩色等效果的,需附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6、作品需保证完整性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全原创,无剽窃行为,无在先使用行为,可供征集方工商登记注册使用。
7、应征者必须同时应征品牌名称及LOGO作品,每人作品数量不能超过5件。
二、通辽城市形象口号作品征集条件
1、能反映通辽区域城市特色和文化精髓,具有较强的震撼力、号召力和亲和力。
2、应充分体现通辽市文化旅游资源和产品特色,鲜明独特,具有感染力和广告宣传效果。
3、应征作品要求主旨清晰、立意深刻、文字凝练、简明易记、朗朗上口、易于传播的短句,文字一般不超过12个字,便于其他语种的翻译。
4、报送作品同时报送口号创意。
三、奖项设置
(一)通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及LOGO作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最终评选出6个作品,一等奖1名,奖金10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3万元,三等奖3名,奖金1万元,若同一获奖作品有2个及以上应征者,所获奖金由应征者平分。
(二)通辽城市形象口号作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入围作品20件:一等奖1件、二等奖2件、三等奖3件、鼓励奖14件,奖金分别为: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2万元、三等奖1万元,鼓励奖1000元。
四、投稿方式
本次活动起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止。
1、通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及LOGO作品应征者,通过本公告下载《通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及LOGO作品征集报名表》(附件1)、《通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及LOGO作品征集应征承诺书》(附件2),并填写相关信息。
2、通辽城市形象口号作品应征者,通过本公告下载填写《通辽城市形象口号作品征集表》(附件3)。
3、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为准。
4、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稿。
5、应征者在活动截止日期前,以邮寄、电子稿或面交等方式,将应征作品交至通辽日报社报晓传媒智库。
邮寄地址: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霍林河大街内蒙古银行大楼1309室
邮政编码:028000
联系人:李东
联系电话:1394813913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并请注明投稿者姓名或单位及联系方式。
五、  评选方式
(一)通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及LOGO作品评选,征集方将邀请行业专家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专家组,对所有递交作品进行评审。
1、初评:征集方组织专家组对所有递交作品进行初评,选取品牌名称6件,作为入围作品进行终评。
2、终评:征集方通过专家评审、网络投票、媒体公示相结合等方式,评出一、二、三等奖。
(二)通辽城市形象口号作品评选,征集方将邀请行业专家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专家组,对所有递交作品进行评审。
1、初评:征集方组织专家组对所有递交作品进行初评,确定入围通辽城市形象宣传用语20条,作为入围作品进行终评。
2、终评:征集方通过专家评审、网络投票、媒体公示相结合等方式,评出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
六、征集须知
1、为了通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及LOGO作品,通辽城市形象口号作品能够相关、相通、相融,保证内容和风格的整体性,鼓励应征者同时参与两项作品评选。
2、作品递交须在截止日期前(2021年2月28日),截止日后递交的作品,一律无效。
3、征集方对作品参加应征不支付任何费用;作品设计、递交等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应征者自理。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
4、应征者须保证作品为本人(单位)原创,未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专利、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如有侵权行为,由应征者本人(单位)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5、最佳作品的著作权、商标注册权、所有权、完全使用权、版权、发表权、修改复制权以及商业开发权等均属征集方所有,且不仅限于此。征集方除支付一次性奖金外,不再另支付稿酬。应征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一经发现,应征者、使用者将负法律责任。
6、递交作品即视为同意本公告条款。评选结果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申诉。
7、通辽市委宣传部享有本次征集评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