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9-25信息来源:中国链
为了持续发掘商业短视频营销价值,探索商业营销多元化路径,拓宽商业边界,创新商业营销方式、提高品牌协同创意,助力品牌引爆社交效能,释放营销影响力,太原市融媒体协会联合太原市新媒体商会举办太原市首届商业营销短视频大赛,期待大家积极参与并呈现出更多创新优化经验及行业应用案例。
当前,短视频整体用户规模已经超过8亿,短视频营销已经成为品牌增长的有力裂变工具和新的竞争赛道。随着互联网大盘流量红利触顶,内容沉淀、用户运营、私域流量、创意升级正取代过去单纯强调曝光、娱乐的刺激玩法,利用短视频优势撬动用户社交链,进而拉动品牌增长,成为业界新挑战。
营销变革当下,前路如何前行成为很多人心里的疑问。因此,我们希望通过此次大赛帮助参赛选手挖掘自身潜力,培养新一代的创新人才,同时提升商业化产品的实际场景应用,沉淀优质案例支撑商业化生态拓展,推动合作伙伴不断“求智、创新”,共同探索未来发展之路。
大赛内容
01
大赛主题
# 唯创新者胜 #
02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太原市新媒体商会
太原市融媒体协会
承办单位:北京大道精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03
赛程安排
(一)宣传、报名:2020年9月20日—9月30日
(二)初赛:
作品创作:2020年10月1日—2020年10月10日
作品评审:2020年10月11日—2020年10月14日
(三)复赛:
作品创作:2020年10月17日—2020年10月27日
作品评审:2020年10月28日—2020年10月31日
(四)培训:2020年11月3日、4日
(五)决赛:
作品创作:2020年11月5日—2020年11月15日
作品评审: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19日
(六)颁奖:2020年11月22日
04
赛事奖项
(一)现金奖励
一等奖:奖金2万元
二等奖:奖金1万元
三等奖:奖金0.5万元
(二)培训奖励
获得决赛资格的参赛选手,可免费参加为期两天的短视频大咖特训营。
(三)工位奖励
获得决赛资格的参赛选手,将获得1个短视频创意空间工位一年的免费使用权。
(四)奖杯证书
在决赛中获奖的参赛选手,将获得由知名导演、行业先锋共同认证,由太原市新媒体商会和太原市融媒体协会共同颁发的奖杯与证书,以表彰作品的高水准及参赛选手对于商业营销短视频做出的卓越贡献。
(五)流量支持
参赛选手的作品将获得展示平台的流量支持、合作品牌方的素材支持与宣传支持,并有机会与品牌方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05
作品要求
(一)作品标准:
1、视频要求:作品时长在90秒以内(不低于30秒),支持横、竖屏多种格式,视频格式为高清MP4,分辨率为1920*1080的视频文件,参赛作品必须以主办方指定的素材单位来创作。拍摄器材不限,手机、摄影机等均可。
2、文字标准:所有参赛作品投送时,必须构思不超过30字的宣传语,用于抖音视频展示使用。
(二)注意事项:
作品应无版权风险,为参赛者原创作品,不得使用无版权素材,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等一切合法权利,严禁抄袭,因上述侵权行为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参赛者承担全部责任。
06
评选标准
1、创意性:参赛作品新颖有创意,表现手法、拍摄视角能够诠释商业品牌或产品特性;
2、完整性:视频表达内容完整,具有故事的内容要将故事轮廓表达清楚,营销类的视频须要能够完整表达营销理念;
3、画面感:视频画面简洁明了,表达主体清晰,构图规整,无过度抖动或不顺畅现象;
4、节奏感:带有故事性的内容有高低起伏以及带入感,音乐搭配合理不跳频,风景类视频在音乐剪辑节点上顺畅、无违和感。
5、技术性:视频剪切合理,转场效果自然;能合理使用视频特效,加强画面和情节表现;能合理使用字幕工具,字幕清晰、字幕停留时间合理;能综合运用PR和AE特效,画面清晰,镜头稳定,不出现色彩失真、镜头过亮或过暗等技术性失误。
07
参赛方式
1、报名:所有参赛选手需添加赛事工作人员微信,个人报名需发送姓名+联系方式+已有作品(1部),审核通过后填写个人报名表获取参赛资格;两人以上团队报名需发送团队成员+联系方式+已有作品(一部),填写团队报名表获取比赛资格。每个团队限四名成员。
2、制作:所有参赛选手根据主办方提供的素材单位,进行抽签分组,并由主办方统一安排时间进行拍摄。
3、投送:所有选手制作完成的作品,需按照主办方提供的邮箱,在规定时间内投送。
08
大赛说明
1、本次活动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参赛费用或注册费用。
2、所有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自主版权,合法使用素材单位相关素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所有参赛作品在参赛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非主办方指定的媒体。主办方若发现参赛作品有违反本比赛规则所列之规定者,参赛者需自行负完全之责任且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4、作者一经提交作品参赛,不论该作品最终是否获奖,即视为同意将作品的使用权、出版销售权和网络传播权独家授予主办方及素材单位专有使用;参赛者拥有参赛作品的署名权。
5、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