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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元 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LOGO设计征集(9月11日)

更新时间:08-29信息来源:中国链


为迎接集团成立十周年,提升集团品牌形象,强化集团品牌管理,特征集设计新颖、创意独特的集团公司LOGO和应用场景设计作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办方

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文简称“集团”)

二、征集时间

2020年8月14日起至2020年9月11日18:00止。

三、征集范围

集团系统内员工,邀请深圳市国资系统内设计类单位的员工,或上述主体之间组成的团队参与投稿。

四、征集内容

(一)参赛者应携带或邮寄至少一套作品前来投稿,每一套作品中应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1.LOGO基础设计部分:

LOGO基本图形设计、集团全称及简称标准字体设计、延伸图形设计、色彩应用、组合应用(应有彩色效果图,文件格式为JPG,规格A3(297*420mm),分辨率不低于300dpi)等。

2.LOGO场景应用:

各场景应用至少包括:(1)员工胸牌、(2)PPT板式、(3)集团前台背景墙(白色大理石纹理)、(4)户外广告标识标牌等。每项场景至少要有1项及以上应用设计作品,即LOGO场景应用至少总共提交4张的彩色效果图。

3.报名表格:

参赛者须按要求完整填写《特区建发LOGO设计征集竞赛报名表》,附上创意说明,解释LOGO创作理念及内涵。信息错填或未填写完整将被视为无效作品。

(二)装订要求:

每套作品单独装订成一册,每册印刷3份,供现场评审使用,同时电子版文件通过邮箱提交给竞赛工作人员。

注:经组委会选定获奖的最佳LOGO设计作品须提供各场景下的效果图和源文件。请作者自行备份高精度设计原稿(AI、CDR、PSD、PNG等格式),以便入选后提供给主办方。

五、设计要求

(一)创意新颖

通过新颖巧妙的构图精确表达集团的企业内涵,能引发人想象和思考,适用于不同的宣传载体和环境,具有广泛的应用性。

(二)艺术表现

能将集团业务的基本特点等完美转化为可识别的形象符号,艺术特色鲜明,具备较高的观赏性和艺术性,色彩搭配和谐。

(三)视觉识记

整体形象新奇且有视觉张力和冲击性,形象通俗性强,具有大众亲和力,容易让人理解、准确识别和记忆。

(四)知识产权

设计作品必须具有独一性、前瞻性,不得抄袭、复制、盗用他人作品或市场产品,且必须是未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原创作品。作者应对参赛作品拥有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凡参赛作品涉及的版权、肖像权等法律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五)LOGO设计作品中不得出现任何与参赛人员姓名、单位相关的文字、图案、标记及其它与设计作品无关的符号,不符合规定者将被视为无效作品,取消参赛资格。

六、提交方式

(一)提交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9月11日18:00止。

(二)提交途径

须同时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

1.电子方式:

所有报名参赛的LOGO设计作品资料、设计稿及信息均须作为附件发送至OA邮箱或者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LOGO设计竞赛作品+联系人姓名+电话”。

电子邮件文档提交内容:

(1)《特区建发LOGO设计征集竞赛报名表》,

(2)设计作品包含的相关文件。

2.纸质方式:

寄送或送达竞赛组委会指定地址:深圳市福华一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7楼;收件人:吴巧稚,联系电话:18680689700,0755-83253276。

七、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1名,奖励金人民币100000元。第一名作为申请商标的作品,奖励金在商标正式注册后发放。经评审,竞赛作品均未被采用的,第一名可以空缺。

设二等奖2名,奖励金人民币8000元。

设三等奖7名,奖励金人民币3000元。

投稿人可投稿多个作品,经评审后按实际获奖等级和数量发放奖励。奖励产生的所得税等税费由获奖主体自行承担。

八、评选评审

评审形式:征集期间接收参赛者投稿,进行3轮评选。由专家评委和集团领导组成的评审组,对LOGO作品进行评审,最终确定竞赛LOGO的获奖等级。

第1轮:由员工投票数最高的10个作品参与下一轮。

第2轮:集团领导及专业人才作为评审专家,从修改完善后的作品评选出3个作品参加下一轮评选一等奖。

第3轮:集团会议对决策出作品奖项等级。经评审,竞赛作品均未被采用的,一等奖空缺。

九、相关注意事项

(一)主办方权利

1.主办方对竞赛LOGO作品享有包括不限于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所有权属。并可无偿用于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成果转化、生产、销售、转让等主办方及征集设计的资源项目权利人认为需要的用途。

2.如有需要,主办方有权修改奖项设置与评选标准。

3.主办方对本次竞赛和评奖保留最终的解释权。

(二)关于知识产权及参赛作品所有权

1.参赛者必须保证对其应征作品所涉及知识产权负完全责任,作品如存在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抄袭、复制、盗用或其它侵权行为,一经发现,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赛资格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获奖证书,并在有关媒体公布其侵权行为。

2.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主办方和设计者书面授权同意,不得使用本竞赛公布资源及参赛作品。

3.竞赛全程设有监督机制及法律顾问,注重对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防止出现泄密行为。

4.最终评审选定的LOGO设计作品,由主办单位颁发奖项。获奖的设计者不得再向其他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

5.已提交的LOGO设计作品恕不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备份。获奖作品未经权属人许可,不得擅自将相关资源项目用于本参赛作品以外用途。

(三)参赛者全面了解本次竞赛规则。凡提交本次竞赛作品的参赛者者,视同已全面了解并接受竞赛规则,自愿受其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