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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元江西金溪征集首届象山文化旅游节主题、l宣传口号(5月20日)

更新时间:04-19信息来源:中国链


2019年是陆象山诞辰880周年,为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陆象山诞辰880周年纪念活动暨首届象山文化旅游节将于2019年5月至10月在江西金溪举行,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活动主题、LOGO、宣传口号、吉祥物。
征集对象
全国社会各界广大热心人士
征集宗旨
围绕陆象山诞辰880周年纪念活动,凸显金溪文化底蕴,展示文旅融合发展新风貌。
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5月20日
作品要求
1丨陆象山诞辰880周年主题征集
构思新颖,契合象山文化,融入金溪元素,体现隆重、古韵氛围。
格式标准:纸质稿要求为A4规格二号宋体打印稿;电子稿以WORD格式提交。
2丨陆象山诞辰880周年logo征集
参选LOGO需结合陆象山诞辰880周年进行方案设计,具备文化内涵,鼓励进行时尚化创新,简洁明了,有寓意,有深度,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易于识别与传播。
格式标准:纸质稿要求为A4规格彩色打印稿;电子稿应以矢量文件或高质量JPG格式图稿提交。投稿作品以WORD格式附设计说明。
3丨首届象山文化旅游节logo征集
参选LOGO需结合金溪旅游和象山文化进行方案设计,具备文化内涵,鼓励进行时尚化创新,简洁明了,有寓意,有深度,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易于识别与传播。
格式标准:纸质稿要求为A4规格彩色打印稿;电子稿应以矢量文件或高质量JPG格式图稿提交。投稿作品以WORD格式附设计说明。
4丨宣传口号征集
宣传口号围绕陆象山诞辰880周年和首届象山文化旅游节展开,要求主题鲜明、含义深刻,能振奋精神、文字简练、易于识记。每条口号字数原则上不超过20个字。
格式标准:纸质稿要求为A4规格二号宋体打印稿;电子稿以WORD格式提交。
5丨首届象山文化旅游节吉祥物征集
应体现金溪特色和象山文化,具有象征意义。造型美观生动,色彩搭配和谐,构思新颖独特,呈现一定的拟人化特征并富有亲和力。可以是单独一个形象,也可以是一组形象。设计稿含正面图一张、背面图一张。吉祥物名字应简洁响亮、琅琅上口。吉祥物设计应具有实用性,易于媒介传播和形象再创作,易于应用产品的二次开发。
格式标准:纸质稿要求为A4规格彩色打印稿,正面、背面各一张;电子稿应以设计源文件或高质量JPG格式图稿提交,手绘稿电子版请用相机或手机拍下清晰的图片后再用JPG格式上传。投稿作品以WORD格式附设计说明。
奖项及奖金设置
陆象山诞辰880周年主题征集
优胜奖(1名)   现金人民币10000元
陆象山诞辰880周年LOGO征集
优胜奖(1名)   现金人民币40000元
入围奖(10名) 现金人民币1000元/名
首届象山文化旅游节LOGO征集
优胜奖(1名)   现金人民币40000元
入围奖(10名) 现金人民币1000元/名
宣传口号征集
优胜奖(5名) 现金人民币1000元/名
首届象山文化旅游节吉祥物征集
优胜奖(1名) 现金人民币20000元
*上述奖金金额均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纳税。
评奖办法
中共金溪县委宣传部将组织专家学者和设计师对应征作品进行投票,形成初选结果,由陆象山诞辰880年纪念活动领导小组与专家讨论、审核,形成最终奖项。
投稿方式
投稿截止时间:2019年5月20日24:00
投稿作品应注明应征者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以电子邮件方式:
发送至邮箱:jxxxswh@163.com,并请注明信息获知途径;
邮件主题:陆象山诞辰880周年纪念活动作品征集投稿;
应征作品和应征者信息请按标准格式以附件形式添加在电子邮件附件中;手绘作品,请用相机或手机拍下清晰的图片后再用JPG格式上传,并附上意解。
纸质作品邮寄地址:
江西省金溪县行政中心宣传部1121室,联系人:何莉,联系电话:18970483813(邮寄后请将单号用短信发至联系人)
权责说明
1丨作品应为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在征集过程中不得自行或授权他人对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和开发;不以任何形式发表、宣传和转让其应征作品。作品本身存在权利瑕疵或存在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作者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由此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损失,主办方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丨参赛者需承诺投稿一稿一投,如主办方发现投稿作品出现一稿多投的情况,有权取消参赛者的参选资格,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3丨所有录用、入围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可根据需要自行用于各类活动及形象的宣传展示,以及在纪念品和印刷品上标记和使用等。
4丨录用作品的作者有义务根据征集单位意见酌情对作品进行修改直至最终推广使用。
5丨主办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6丨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7丨所有录用、入围作品在正式获奖后,需签订未侵犯他人权益责任书和知识产权、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8丨如征集不到合适的作品,奖项可空缺。如有雷同作品,按照先投先录的原则处理。
9丨征集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作品均不具有参赛资格。
10丨凡应征者均视为认可以上声明内容。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中共金溪县委宣传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