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7-10 信息来源:湘潭在线
湘潭在线7月10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陈姿雯 通讯员 赵娜)近日,一职工在房屋中介的协助下,使用虚假证明材料套取住房公积金,结果不仅钱没有提取出来,自己还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不久前,这名职工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他向窗口工作人员提交了齐全的购房资料,但细心的窗口工作人员发现资料有些异常,并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立即组织人员对购房合同、增值税发票、结婚证等资料进行核实,发现其提供的资料中,除身份证和银行卡真实外,其余资料均为虚假资料。
随后,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对该职工进行了详细询问,并宣传相关政策,告知其伪造、违法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公文、国家机关证件、国家机关印章、公司印章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后,该职工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在工作人员的再三追问下,他终于承认自己通过房屋中介套取住房公积金的事实。
根据该职工提供的信息,公积金中心立即组织人员对目标中介进行寻找,并成功控制住该中介的人和车辆,随即拨打110报警。岳塘公安分局建设路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将该中介人员和该职工一同带走调查,并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一起缴存职工联合房屋黑中介套取住房公积金的典型案例,但无论是职工通过虚假购房凭证办理,还是通过中介机构代办,套取住房公积金都属于违法行为。虽然公积金属于“自己账上的钱”,但是为骗取、套取住房公积金而伪造结婚证、房屋买卖合同、伪造公司印章等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最高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公积金中心根据该职工提供的购房资料发现可疑线索后,顺藤摸瓜,成功制止了一起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公积金中心提醒,公积金中心从未授权委托中介机构代办相关业务,市民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