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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18部门联合出台提振消费“干货”措施

更新时间:10-16 信息来源:三湘都市报


10月15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该部门连同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等18个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提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措施》已于近日印发。《措施》指出,湖南将支持长沙、张家界航空口岸设立口岸进境免税商店,发挥跨境电商促消费作用,倒逼产业升级。

据悉,提振消费扩大内需政策措施共有8条,旨在通过完善两个维度消费网络,促进六个重点领域消费行为,力图打通我省优质供给不足、购买力外流等消费领域“痛点”。

支持长沙等地

做强“首店经济”

《措施》明确,将优化省内市场供给,支持企业建立工业设计中心,每年认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20家左右,对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给予奖励资金支持。建立全省农业品牌数据库,培育一批“湘字号”农业品牌和老字号,加快特色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平台建设。

支持长沙等地做强“首店经济”和“首发经济”,研究针对“首店”的专项补贴、房租贴息、低息贷款等优惠措施。支持长沙、张家界航空口岸设立口岸进境免税商店,发挥跨境电商促消费作用,倒逼产业升级。

同时,建设城乡融合消费网络。提速农产品进社区“最后一百米”,鼓励各市州对新建、改造符合一定条件、满足居民基本便利性需求的品牌连锁便民商业服务设施给予一定补贴。

《措施》还强调,将推动线上线下消费双向提速。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的智能教室、智能实验室、虚拟工厂(医院)向线下延伸拓展。允许购买并适当使用符合条件的在线课程资源,实现线上线下教育常态化融合。

在汽车消费方面,开展“汽车下乡”促销活动,有条件的地方按促销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给予一定比例奖补。鼓励各市州对无车家庭购置首辆家用新能源汽车给予支持。促进机动车报废更新,有条件的市州可对报废并在省内购置新车的消费者,按购车金额给予一定比例补贴。全面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支持打造全省二手车交易展销平台。

旅行社等“引客入湘”

可获奖励

在文旅消费方面,《措施》强调,湖南将开展“湖南省示范步行街”创建,鼓励国家级步行街升级试点和省示范步行街优化公共服务、文化展示、文商旅融合以及智慧街区建设。支持长沙黄兴路步行街争创全国示范步行街。

促进全域旅游,打造“锦绣潇湘”品牌,推动创建30家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和若干乡村旅游重点村、五星级乡村旅游区(点)。实施“引客入湘”奖励计划,对以包机或专列等形式“引客入湘”的旅行社等予以奖励。开展旅游扶贫,加快推进13条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提质升级行动,实施“旅行社送客入村”奖励计划。

在信息消费方面,强化5G技术对有线电视网络的改造升级,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对超高清电视、4K超高清智能机顶盒等产品推广应用给予一定补贴。

《措施》还指出,湖南将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此外,湖南还将大力打击网络刷单炒信等黑色产业链,鼓励线下实体店自主承诺无理由退货,支持各地区探索建立当地特色旅游商品无理由退货制度。

■记者 卜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