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7-06 信息来源:为民热线
学生因为身体患有疾病,无法适应学校相关要求,向学校提出转学本来是一件十分正常的事情。近日,市民杨先生向湖南交通频道《为民热线》反映:自己的外甥在申请转学时遇到了校方的“刁难”。
杨先生称,自己的外甥还在读大一,但校方却表示转学可以,前提是一次性把大学期间所有学费全部交齐。这让他感到不可思议。
大一学生检查出患有震颤
为方便就医提出转学申请
杨先生的外甥小徐是云南曲靖人,2024年考入湖南涉外经济学院人文艺术学院的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就读。今年初因身体不适,正在放寒假的小徐前往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经诊断,小徐患有震颤。
记者查询了解到,震颤属于神经系统方面的疾病,发病时全身手脚和头部都会不由自主地抖动。
出于安全和方便就医的考虑,小徐及其家人在了解相关政策后,于今年4月向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提出了转学申请。
杨先生:“我们当时向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反映了这个情况,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说转学要走一个转学申请流程。”
杨先生向记者出示了小徐的转学申请报告。报告下方,一位辅导员邓老师证实小徐的情况属实,并盖有公章。至于是否同意转学,需要请相关领导批示。
另一方面,小徐的父母早已在云南当地联系好了一所高校,同意接收小徐转入就读。至此,杨先生原以为小徐的转学已经基本敲定。可工作人员告知,最终结果还需要通过校务会的讨论决定。
学院书记:需交齐剩余三年学费
今年6月初,小徐的家人接到了校方通知,称讨论结果已经出炉。
杨先生:“学生处要我去找学院的廖书记。廖书记说校务会已经开了,学校要他转达给家长的意思是要转学可以,但是我们必须把剩下的学费交齐才能办后续的流程。”
记者:“剩下的学费是什么学费?”
杨先生:“我们目前只读了大一,还剩下三年没有读,要我们把这三年学费都交了。”
记者:“把大二、大三、大四的学费一次性交齐?”
杨先生:“对。一年大概是三万多,一次性交齐是要交10万元。”
为了证明自己反映的情况属实,杨先生还向记者提供了当时他和人文艺术学院廖书记的通话录音。
杨先生:“你的意思是要把没有在学校的后面这三年的学费交齐啊?”
廖书记:“大概是这个意思吧。”
杨先生:“是您的意思还是学校的意思?”
廖书记:“学校的意思。”
杨先生:“会务纪要有没有这项内容?”
廖书记:“我没有参加这个会议,但是他们跟我说要这么传达。”
录音中,廖书记表示自己并没有参加校务会,是受委托向小徐的家长传达会议内容。得知这一要求后,杨先生感到气愤不已。他认为校方的做法太霸道!
杨先生称,事发后他曾向廖书记提出希望查看收费依据,但是并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
杨先生:“当时我们就提出来你们要收费应该是有相关部门的依据。廖书记说他没有,要我咨询学校。我就去找了学校党政办的李主任,李主任说他们是民办学校,收费依据是他们自己定的。”
根据教育部在2017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校学生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规定中并没有要求学生必须一次性交齐所有学费。
在得知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的要求后,杨先生曾实名向湖南省教育厅反映问题。杨先生表示,湖南省教育厅的相关处室也曾出面与校方沟通,但结果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
校方党政办:从未同意转学申请
家长:究竟谁在撒谎?
6月27日收到杨先生的投诉后,《为民热线》在节目中曾拨通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党政办李主任的电话。电话中,这位李主任并没有正面回复转学是否需要先把剩余学费全部交齐的质疑,而是称:湖南涉外经济学院从来没有同意过小徐的转学申请。
李主任:“基本情况我们看了一下,转学理由不充分。疾病和地域没有直接关系,学校一直没有同意转学。没有哪个领导盖了章、签了字的。”
可对于李主任的这番表态,杨先生并不认同。
杨先生:“既然李主任说学校自始至终没有同意过转学的事情,那为什么廖书记在电话中说学校要我们把剩下三年学费交齐?他们的说法不是自相矛盾吗?”
李主任和廖书记的说法明显存在出入,究竟又是谁在撒谎?为了弄清这个问题,7月2日上午,记者陪同杨先生再次来到了湖南涉外经济学院。遗憾的是无论是李主任还是廖书记,都已外出办公。
不过在校长办公室,记者见到了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的校长王耀中。面对质疑,王校长表示,廖书记的言论属于个人行为。
记者:“廖书记说学校要他把剩余的学费交齐。”
王校长:“学院他们不能讲这个话。”
记者:“那当时廖书记为什么在电话里是这样表述呢?”
王校长:“找廖书记,那是廖书记负责。他不能随便代表哪个去讲。”
记者:“他说他是代表学校。”
王校长:“没有没有,没有代表学校。”
王校长还表示,校方在上周已经再次开会讨论小徐的转学问题。最新的会议结果是建议小徐暂时休学。
既然教育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已经指出高校学生因病可以提出转学申请,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又为何“强留”学生呢?对此,杨先生感到非常失望。
杨先生:“我觉得学校做事比较荒唐、没有章法。这对学生也不是很公平的一个事情。”
为民有话说
学生因病提出转学,这本是对学生的关怀,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可是面对学生的转学申请,校方竟然表示要求一次性交齐剩余学费?如果此事属实,那么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的收费逻辑不仅荒唐,而且违规!
1996年开始执行的《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第十条就明确要求,学费必须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更加不用说转学前还要提前预付未来三年的学费。
目前,《为民热线》已将该问题反映给了湖南省教育厅。我们希望,主管部门能够认真处理此事,保障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针对此事的后续进展,《为民热线》还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