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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征集“巩义质量精神”宣传口号(06.25)

更新时间:06-11 信息来源:湖南恋


为深入贯彻《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豫发〔2018〕22号),《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持续开展河南省质量强县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豫市监〔2020〕49号),实现巩义市创建“河南省质量强县示范县”目标,全面提升巩义市整体质量水平,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巩义市质量强市领导组办公室决定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巩义质量精神”口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1年6月25日。(以邮箱投稿时间为准)
02
征集内容
“巩义质量精神”口号
03
征集要求
1、口号为高度凝炼、概括的短语(不超过16个字),内容要体现巩义市文化底蕴,充分展现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正确的价值取向,彰显巩义精神,突出巩义的鲜明个性、形象。
2、语言要立意高远、言简意赅、易懂易记、便于传播,对所提出的“巩义质量精神”口号的含义要附有200字以内的注释和创意说明。
3、投稿人须保证投稿稿件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所有权,否则后果自负。
4、每位投稿者的短语稿件不多于5件。
04
其他要求
1、稿件一经录用,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归巩义市质量强市领导组办公室所有。
2、作品可通过电子文档和纸质递送两种形式投稿;可个人报送或集体统一报送。纸质递送作品一律用A4纸打印,所有应征稿件请注明“巩义质量精神”口号征集活动字样。电子稿件请发送至邮箱gylsb 163.com。
3、所有稿件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络方式。经采用的作品统一安排用于创建“河南省质量强县示范县”宣传。
05
评审办法及奖励
巩义市质量强市领导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参加评选的作品一经采用将作为最终的“创建河南省质量强县示范县精神口号”,奖励人民币3000元;本次活动另外选出入围奖3-5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如入围、入选的作品为同一内容有多位设计者,则多位设计者分享相应的稿费)。入围者将由主办方电话通知领取稿费。
联系人:白银卯13523072928
李晓慧18595670855
电子邮箱:gylsb@163.com
邮寄地址:巩义市平安街10号,巩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邮编:45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