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3-23 信息来源:湖南恋
为深入推进全民阅读,全力打造“书香抚州”城市文化品牌,完善中心城区“15分钟阅读圈”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抚州市城市书房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背景与目的
为改善和提升公共阅读服务场所,让书香“触手可及”,不断增强“临川文化”的影响力和城市文化内涵,现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抚州市城市书房(拟定名“临川书房”)形象标识(LOGO)。
二、征集时间及范围
1.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6年4月6日止。
2.范围: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凡具有相关专业能力的单位、组织、团体或个人均可参加。
三、征集要求
1.抚州市城市书房形象标识(LOGO)中文标准名称:临川书房。设计要求主题鲜明、构思新颖、简洁明快、内涵丰富,应深度融合临川文化(如才子文化、戏曲文化、书院文化等)元素,展现抚州城市文化特质,突出体现集全民阅读、文化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特点。
2.LOGO设计应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辨识度,体现时代感与艺术性,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宣传,可由汉字、英文字母、特色图形等组合构成。
3.LOGO应当具备较强的应用性,适合在实体书房牌匾、背景墙、标识牌、文创产品、新媒体等多种场景和载体上使用,符合不同材质制作要求。
4.投稿应征作品应当包括LOGO设计图稿及创作理念(300字左右)。创作理念需简述LOGO的创意基础、设计思路、内涵寓意等,并在投稿邮件中附注设计者姓名和通联方式。
5.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格式,并提供矢量图(AI或CDR、PSD文件)。
6.LOGO设计图稿请以电子版方式提交应征作品,作品寄送时间以电子邮箱收到日期为准。
四、版权说明
1.投稿作品须符合法律法规,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与其他城市的城市书屋LOGO标识雷同或相似。
2.投稿人须承诺参选作品均为原创,未在其他征集活动中获奖或在媒体上公开发表,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因所有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引发的纠纷由投稿人承担。
3.所有应征作品概不退还,投稿人请自留底稿。作品一经获奖(即被选定为中选作品或入围作品),除署名权归作者所有外,其他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修改权、使用权等)均归抚州市图书馆所有。主办方有权决定其使用的时间、场合和方式,投稿人不得主张因此产生其他费用或利益。
五、作品甄选及奖励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抚州市图书馆组织专家开展作品甄选工作。首先从所有投稿作品中确定入围作品3个,再从3个入围作品中最终选定中选作品1个。中选作品给予奖励金3000元,并颁发证书;其余2个入围作品各给予奖励金600元,并颁发证书。
2.若无符合要求的作品,相关奖励名额可空缺。
3.奖励金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由获得者自行承担并缴纳。
六、投稿方式
投稿作品请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请注明“抚州城市书房LOGO征集+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投稿时请务必在邮件正文中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单位(如有)、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七、其他事项
1.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完善,获奖者有义务协助主办方对入围作品作进一步修改。
2.参选作品存在法律纠纷问题,取消参赛资格,发放奖金全部追回。
3.作品内容如有重复,以第一时间收到的为先。
4.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均视为已接受本征集启事所有条款。
5.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方所有。
联系人:赖剑波
联系电话:0794--8222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