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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元海南省作家协会标识(LOGO)公开征集(3月6日)

更新时间:02-08 信息来源:湖南恋


 为适应海南自贸港高水平开放新阶段新要求,形象展示海南作家和文学工作者团结奋进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增强海南省作家协会的凝聚力影响力,海南日报有限责任公司受海南省作家协会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协会标识(LOGO)作品。
  海南省作家协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由我省各民族从事文学创作、批评、研究、编辑、翻译及组织的工作者自愿结合的、具有专业性权威性和广泛代表性的人民团体,是省委、省政府联系广大作家、文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和发展海南文学事业、助推海南文化产业发展、扩大海南国际影响的重要社会力量。
  近年来,海南省作家协会紧扣海南自贸港建设实际,深耕海洋文学、生态文学、网络文学等特色文学品牌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在海洋文学品牌建设方面,实现突破性进展:中国作协新时代海洋文学创作与研究中心落户海南,成为全国首个海洋文学国家级创作与研究平台。
  在生态文学方面,传播迈向纵深:举办“雨林的自然与文化——2025年五指山生态文学周”,并在《民族文学》汉文版推出相关专栏,向国内外读者推介海南生态文学阶段性成果。
  在网络文学方面,产业融合发展稳步推进:启动“海豹”网络文学短剧出海服务平台;海南网络作家取得亮眼成绩,相关作品及改编的网剧斩获中美电视节“金天使奖”、新时代网络文学“白马奖”等,一批作品被改编成影视剧,在海外上线。
  同时,《天涯》杂志在全国文学界始终保持良好影响力:《天涯》杂志社获评“全国宣传系统先进集体”;《天涯》杂志入选多项业内重要展览,获评海南省优秀期刊,荣登“2025数字阅读影响力TOP100期刊(国内)”榜单,获得业界广泛赞誉。
  一、设计要求
  (一)核心内涵要求
  标识(LOGO)设计需体现海南省作家协会的性质定位、使命任务和专业特点,彰显我省广大作家和文学工作者守正创新、团结进取、自信开放的整体形象。
  (二)文字规范要求
  标识(LOGO)作品设计须包含“海南作家”中文简称(或“海南省作家协会”中文全称)和“Hainan Writers Association”英文全称,文字字体、排布应与图形元素协调统一,清晰易识,具备良好的视觉传播效果。
  (三)技术规范要求
  1.设计图稿需提供彩色版和黑白版(灰度)两种版本,采用横版、竖版两种布局,适配不同场景使用。
  2.分辨率不低于300dpi,色彩模式为RGB模式(用于网络传播)和CMYK模式(用于印刷制作);文件格式需包含:①效果图(JPG高质量无压缩版、PNG透明背景版);②矢量源文件(AI、CDR、EPS格式,三者任选其一或多选);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0MB。
  3.设计作品需明确标注:①标准色值(含CMYK印刷色值、RGB网络色值、PANTONE色号等);②字体规范(字体全称、字重、字间距/行间距数值,如使用商用字体应附版权说明);确保作品支持最小尺寸1cm×1cm至最大尺寸10m×10m应用,在不同尺寸、不同介质(网络、纸张、展板等)上保持清晰完整,无变形、模糊等问题。
  二、费用标准
  本次标识(LOGO)征集,设入选奖1名,给予获奖者设计费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及荣誉证书;设入围奖3名,分别给予获奖者设计费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及荣誉证书。
  注:上述费用均为税前金额,获奖者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自行承担个人所得税缴纳义务,征集方将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三、征集流程
  (一)投稿起止时间
  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3月6日24: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投稿方式
  电子邮箱投稿:本次征集仅接受电子邮箱投稿,投稿邮箱为hnzjxh@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海南省作协LOGO征集+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898-66810573
  (四)作品提交要求
  1.设计图稿:包括彩色效果图、黑白效果图、矢量源文件、作品相关技术标注(含标准色值、字体规范等内容)。
  2.设计说明:字数控制在300-500字,详细阐述设计理念、核心元素、色彩含义、文字设计等内容(详见《海南省作家协会标识(LOGO)投稿作品登记表》)。
  3.作者信息:个人/团队投稿需提供相关作者身份证复印件(电子扫描件);单位投稿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法人证书(电子扫描件)。
  4.作者应填写《海南省作家协会标识(LOGO)投稿作品承诺函》和《海南省作家协会标识(LOGO)投稿作品登记表》(作者签字、按手印或盖章电子扫描件)。
  5.文件夹命名要求:一级文件夹命名为:“海南省作协LOGO征集+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二级文件夹命名为:1、设计图稿,2、作者身份信息,3、承诺函和登记表。
  (五)评选流程及时间安排
  1.初选:由海南省作家协会标识(LOGO)征集组委会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资格审核和初步评审,筛选出符合设计要求和核心内涵的作品进入正式评审环节;
  2.评审:邀请文学界、设计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初选通过的作品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入选作品和入围作品;
  3.公示:拟入选作品和入围作品将通过海南省作家协会官方网站、海南日报客户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通知获奖者办理领奖事宜。
  四、权责声明
  (一)所有权、知识产权归属:被釆用作品的著作权(包括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归海南省作家协会所有。海南省作家协会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应用于宣传推广、展览展示、印刷制作等各类活动,无需另行征得作者同意且无需另行支付报酬。被采用作品的作者有义务配合海南日报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省作家协会对作品进行修改工作,同时无需另行支付报酬。未经海南日报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省作家协会书面授权,作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
  (二)原创性声明:投稿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未侵犯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合法权益,无任何知识产权纠纷。若因作品侵权引发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承担,海南省作家协会有权取消其入选资格,已发放设计费需全额退还,并保留追究作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解释权声明:海南省作家协会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环节拥有最终解释权,若遇特殊情况,可调整活动流程及时间安排,调整信息将通过官方渠道发布。
  (四)免责声明:所有投稿作品均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作者因投稿产生的邮寄费、制作费等成本费用自行承担。
 五、注意事项
  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