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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元 “融水山泉”区域公共品牌商标标识及设计方案征集(2月14日)

更新时间:01-14 信息来源:湖南恋


为深入挖掘融水苗族自治县优质山泉水资源价值,加快推进“融水山泉”区域公共品牌建设,有效将我县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经济优势,提升品牌辨识度与市场竞争力,助力品牌标准化、品牌化、绿色化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融水山泉”区域公共品牌商标标识及设计方案。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单位

融水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二、征集背景

融水苗族自治县位于广西北部,地处云贵高原苗岭山地向东延伸部分,境内拥有九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元宝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中国县域旅游发展潜力百强县。县内融江、贝江等流域的水环境质量曾连续位列全国“冠军水”,优质的生态环境孕育了丰富且高品质的山泉水资源。近年来,融水县聚焦生态资源优势,全力推进山泉水资源挖掘利用,拟通过品牌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路径,将“融水山泉”打造为区域公共品牌,推动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赋能乡村振兴。

三、征集内容

“融水山泉”区域公共品牌商标标识及全套设计方案,包含图形设计、色彩搭配、字体设计(含“融水山泉”文字组合设计),可同步提交商标组合设计方案(图形+文字)。

四、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凡热爱设计、关注融水发展的自然人、法人、社会组织、专业设计机构等均可参与,个人与团队参与均可。

五、作品要求

(一)核心原则

1.地域特色鲜明。深度融合融水苗族自治县的生态特征(如九万山、元宝山、融江、贝江等自然元素)、苗族文化特色(如民族服饰、节庆符号、传统纹样等),凸显“融水山泉”源自优质生态环境的核心属性。

2.品牌定位契合。准确传递“融水山泉”绿色、纯净、天然的核心价值,符合区域公共品牌的庄重感与市场传播的亲和力,便于不同群体认知记忆。

3.合法可注册。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设计方案不得包含与国家名称、国旗、国徽等禁用元素相关的内容,不得与同类别在先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具备商标注册的显著性与可行性。

4.实用适配性强。设计方案简洁大气、辨识度高,可适配产品包装、宣传物料、户外广告、官网展示、产品溯源标识等多种场景,支持黑白、彩色两种呈现模式,便于放大缩小及各类工艺生产制作。

(二)具体要求

1.提交的设计方案需为原创作品,未在任何媒体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商标或进行版权登记,未参与过其他评选活动,未进入商业渠道使用,无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的情况,不涉及任何知识产权纠纷。若存在侵权行为,由投稿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提交材料需包含:①设计图稿(电子版),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提供JPG/PNG格式高清图及AI/CDR/EPS格式矢量图;②设计说明文档(Word版),300-500字以内,详细阐述设计理念、图形寓意、色彩选择依据、字体设计思路,说明与融水生态特色、“融水山泉”品牌定位的关联性;③作者信息表(含姓名/单位名称、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

3.每人/团队限投2份设计方案,多投无效,每份方案需单独提交完整材料。

六、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21424时止(以投稿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七、投稿方式

本次征集仅接受电子投稿,投稿材料需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压缩包及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融水山泉品牌设计征集+作者姓名/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指定电子邮箱:rsxzscqg@163.com

联系人:肖佳前

联系电话:0772-512327118378016728

注意事项:投稿材料不予退还,投稿者需自留底稿;未按上述要求命名及提交材料的,视为无效投稿。

八、评选与奖励

(一)评选流程

1.初选:征集单位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初选小组,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筛选,剔除不符合要求的作品,确定入围方案。

2.终选:邀请行业专家、品牌运营专业人士、民族文化学者、相关部门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从地域契合度、创意性、可注册性、实用性等维度对入围方案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中选方案1名、备选方案2名。

3.公示:评审结果将通过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融水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公示有异议的,由评审委员会核查处理。

(二)奖项设置

1.中选方案:奖励人民币3500+荣誉证书,作品相关知识产权归征集单位所有。

2.备选方案:各奖励人民币2000+荣誉证书,征集单位有权在中选方案无法注册或需优化时启用备选方案。

九、权利与义务

1.中选及备选方案的著作权、商标申请权、使用权、修改权、传播权等全部知识产权均归融水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所有,征集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等活动,无需再向投稿者支付除奖金外的任何费用。

2.投稿者保证所提交作品的原创性及合法性,若因作品侵权产生任何法律纠纷,由投稿者承担全部责任,征集单位有权取消其获奖资格,追回奖金及荣誉证书,并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3.投稿者参与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认可并接受本通告所有条款,对本次征集活动的任何疑问,可向征集单位咨询。

4.若评审后认为所有投稿作品均未达到征集需求标准,征集单位有权决定取消本次征集活动,无需就取消事宜向投稿者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融水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所有。

十、其他事项

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及评审费用,投稿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投稿者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