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12-27 信息来源:湖南恋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塑造企业专属形象,提升品牌辨识度与影响力,恩施市文旅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企业形象标识(LOGO),征集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恩施市文旅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形象标识(LOGO)。
二、征集要求
(一)辨识度高,图案简洁,个性鲜明,创意新颖,寓意贴切且富有艺术感染力与视觉冲击力,需充分契合恩施市文旅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核心定位、业务特色与企业宗旨,还可融入恩施地域文化元素(如山水风光、民俗特色等)
(二)形象标识(LOGO)图案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需提供JPG格式文件,同时应附设计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300字以内);
(三)应征作品需包含彩色效果图,明确标注标准用色(CMYK/RGB 数值)和专用字体(注明字体名称或提供字体文件);
(四)所有作品必须为原创设计,无抄袭、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五)每位应征者(个人 / 单位)最多可提交 3 幅作品,每幅作品需单独附设计理念说明,分别命名并打包投递(注明“作品1 / 作品2 / 作品3”)。
三、活动时间
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9日。
四、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个人、企业、设计机构等均可参与,允许联合投稿(需注明所有合作者信息)。
五、活动组织
(一)征集评选(2025年12月26日-2026年1月6日)
1.作品征集(2025年12月26日-2026年1月4日)
参赛者按要求将作品上传到征集单位指定邮箱,工作人员对所有提交作品进行初审(初审时限为5个工作日),筛选符合要求的作品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2.专家评审(2026年1月5日-1月6日)
由公司组织行业专家及公司成员组成评审委员会,从专业性、创意性、美观度、传播度等维度对进入终评的作品进行打分(总分100分),评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的方式,最终根据得分排名评选出前三名。其中,总成绩最高者为本次征集活动最终选定作品。
(二)评审公示(2026年1月7日-1月9日)
评选结果将在“恩施文旅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奖金发放
公示结束后无异议,将通知获奖者前往恩施市文旅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场领取奖励及相关证书。其中,最终选定作品的获奖者(总成绩第一名),需先按要求提交完整矢量设计原始图及相关材料,完成著作权转移和商标注册手续后,方可领取奖金。
六、奖项设置
1.中标奖(1名):最终确定为公司企业形象标识(LOGO)的应征者,奖励人民币5000元及荣誉证书;
2.优秀奖(2名):总成绩第二名、第三名的应征者,各奖励人民币500元及荣誉证书。
七、投稿方式
1.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2.投稿材料:
(1)LOGO 设计作品 JPG 格式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 300dpi),每幅作品单独命名;
(2)设计理念说明(每幅作品300 字以内);
(3)签字后的《原创作品承诺书》扫描件或清晰照片(单位参与需加盖公章,承诺书模板在附件下载)。
3.邮件要求:邮件主题需严格按照“恩施市文旅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LOGO设计--单位名称/个人姓名--联系电话” 格式填写,未按要求投递的作品视为无效投稿。
八、其他说明
(一)最终成绩前三名的作品,均视为公司委托创作的作品,公司享有对作品的修改、使用、署名、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转播、改编等全部著作权,应征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有关的任何权利。
(二)最终选定的作品获奖者,需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完整矢量设计原始图(包括设计图形、标准用色、标准字体、标准组合等),逾期未提交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未在限期内补正的,视为放弃入选资格及奖金,公司将按最终成绩依次递补。
(三)若投稿作品存在抄袭、剽窃等侵权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评选资格;已发放奖励的,公司有权全额追回,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均由应征者自行承担。
(四)若多份原创应征作品创意相似或类似,以作品发送至投稿邮箱的时间先后为准,先收到的作品优先参与评选。
(五)应征者提交作品即视为已认真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公告所有规定。
(六)若作品征集截止后,经初审确认的有效报名应征人数少于3人,本次征集活动自动取消,公司将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取消公告,不向应征者支付任何费用。
(七)本活动由恩施市文旅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九、联系人
联系人:米梦琦
联系电话:0718-8200820
附件:
1.恩施市文旅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介
2.原创作品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