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

衡阳链
爱链衡阳,链你所爱!

多次买卖“野味”,衡阳6人受审

更新时间:06-21 信息来源: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6月17日上午,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案件。该案由南岳区人民法院院长李湘银担任审判长,南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凌立新出庭支持公诉。

图片

据悉,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8月至2024年2月,被告人陈某某向被告人邓某某等人多次出售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小麂、花面狸、眼镜蛇、银环蛇、乌梢蛇、棘胸蛙、斑鸠、猪獾,交易金额205317元。2020年10月至2023年11月,被告人陈某某以食用为目的,向被告人张某某等人多次收购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小麂、眼镜蛇、王锦蛇、乌梢蛇,交易金额70415元。被告人陈某某还分别出售了一只猫头鹰和一只獐,猫头鹰和獐均属于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某违反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某等六人违反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六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应当以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追究六被告人刑事责任。

庭审中,审判长组织控辩双方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了详细的举证质证,围绕量刑争议焦点引导控辩双方进行了辩论,听取了各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充分保障被告人、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六名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均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庭审现场规范、秩序井然,经过3个小时的审理,法庭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庭审结束后,审判长现场普法讲解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的法律知识和生态文明保护的重要性,以司法力量助力生态环境多样性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