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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长沙市市长质量奖启动申报

更新时间:09-10 信息来源:星辰在线


  星辰在线9月8日(星辰全媒体记者 贺亚玲) 9月8日,在长沙市2023年“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上,备受企业界瞩目的一则重磅消息得到官宣:三年一届的长沙市市长质量奖已启动申报工作。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副局长李宣庆,服务业质量处一级调研员邱丽君,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欧阳志刚,湖南省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局局长刘功元,长沙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卢兴映出席活动。长沙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志辉介绍第三届长沙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商务和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董海文致辞。

  长沙市市长质量奖是市人民政府在2017年设立的质量领域最高奖项,主要授予长沙市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质量效益的企业或组织以及为质量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根据《长沙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市长质量奖每3年评定1次。本届市长质量奖设组织奖5个、个人奖2个,组织奖奖励50万元,个人奖励5万元。

  想申报却不知道企业是否符合条件?只要你属于长沙市辖区内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等企业或组织以及质量管理工作者,均可申报。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母公司或集团公司与其下属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能同时申报。已经获得过中国质量奖、湖南省省长质量奖及提名奖和长沙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个人,不参加此次申报和评选。

  敲黑板!这些申报条件要看清

  申报市长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应当具备依法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5年以上;具备健全的标准体系、计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并已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等模式,具有显著的质量效益和突出的社会贡献;符合国家、省和市的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列入国家强制监督管理范围的应取得相关证照;质量管理成效显著,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自主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等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顾客满意程度高;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质量管理水平先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较强的中小企业申报市长质量奖;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3年来没有发生较大以上质量、安全生产、环保等事故,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等七个条件。

  申报市长质量奖个人应当具备长期从事质量管理理论研究、质量管理实践或基层质量工作实践,从事涉及质量工作10年以上;有较强的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对质量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社会影响力;有卓有成效的质量管理理论研究或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履职的工作岗位或从事的领域为质量工作作出突出贡献;个人无违法行为,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等四项条件。

  以公平为“钥”,筑牢评奖“防火墙”

  为保证奖项的评选质量,评审过程中,企业或组织、个人按填写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属辖区市场监管局后,需经过材料初审、推荐申报、资格审查、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审议表决、名单公示等一系列程序,最终确定获奖单位名单。此外,材料评审和现场评审均须依据《长沙市市长质量奖评审考核办法》、GB/ T19580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等评审指导文件进行综合评价。

  目前,市长质量奖筹备工作已完成,待长沙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在政府门户网站或媒体上发布相关通知后,企业即可登陆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网址: (http://amr.changsha.gov.cn/))下载具体的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申报的政策文件、申报表格等相关资料。

  为充分发挥标杆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和引导树立正确质量观,企业或组织、个人获得“长沙市市长质量奖”后,需制定提高质量水平的新目标,应用质量管理的新理论、新方法,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提升质量水平。同时,积极主动向社会介绍、传播本组织质量管理的先进经验、理念方法,在质量管理、经营绩效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