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8-14 信息来源:长沙交警
老话说
“与人方便,与己方便“
不堵别人,也不给自己添堵
但总有些人
只图自己方便
随意停车
殊不知
违停=危停
不仅影响道路通行秩序
妨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
甚至会引发交通事故
现曝光一批乱停乱放车辆
快来看看有没有你认识的?
违法车辆:湘A7C0S6
违法地点:雨花大道的雨花大道湘秀路口东北角路段
违法时间:2023/8/2
违法行为:严管路段,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罚款记分:不记分,罚款100元
违法车辆:湘ADA5453
违法地点:雨花大道的雨花大道湘秀路口路段
违法时间:2023/8/1
违法行为:严管路段,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罚款记分:不记分,罚款100元
违法车辆:湘AD25603
违法地点:坡子三王街的解放路至坡子街路段
违法时间:2023/8/6
违法行为:违反交通信号,在严管路、城市快速路停车的
罚款记分:不记分,罚款100元
违法车辆:湘AF96101
违法地点:坡子三王街的解放路至坡子街路段
违法时间:2023/8/8
违法行为:违反交通信号,在严管路、城市快速路停车的
罚款记分:不记分,罚款100元
违法车辆:湘AJ31F2
违法地点:晚报大道与东二环交叉路口至晚报大道与车站路交叉路口路段
违法时间:2023/8/4
违法行为:违反交通信号,在严管路、城市快速路停车的
罚款记分:不记分,罚款100元
违法车辆:湘A8P10P
违法地点:晚报大道与东二环交叉路口至晚报大道与车站路交叉路口路段
违法时间:2023/8/8
违法行为:违反交通信号,在严管路、城市快速路停车的
罚款记分:不记分,罚款100元
违法车辆:湘AF91770
违法地点:特立路的星沙大道口至东一路口段
违法时间:2023/7/14
违法行为:违反规定停放的
罚款记分:不记分,罚款100元
违法车辆:湘A3BL93
违法地点:东六的远大路至映霞路路股
违法时间:2023/7/14
违法行为:违反规定停放的
罚款记分:不扣分,罚款100元
危险总在不经意间
给我们敲响警钟
典型案例
2020年9月,浙江杭州。葛某驾驶小型汽车由西向东行驶至路口时向南右转弯未让行,与由南向北行驶至该处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及其乘员受伤。经查,该路口西南侧停放的小型汽车影响车辆正常通行。
大多数人认为,车辆只有在驾驶运行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才会承担事故责任,其实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正如此次事故中,不仅葛某驾驶车辆转弯未让行外存在过错,在路口停放的小型汽车也存在过错!
违法停车是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在停车时妨碍了其他人的通行,主观上存在过错,对事故的发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也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违法停车的其他影响
01
影响城市形象
乱停乱放行为影响了城市道路交通的整体环境,导致城市交通秩序混乱,严重影响城市文明形象。
02
影响道路通行能力
随意停车、占道停车会占用有限的道路面积,影响通行效率,且容易形成堵点、导致道路堵塞。
03 影响交通安全
影响交通安全。机动车随意停放,尤其是逆向违停,极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行人道被占,行人和机动车混行容易引发的刮擦、碰撞等交通事故也是屡见不鲜。
长沙交警温馨提示
1.机动车要自觉做到按照交通法规停放,不占用盲道停放。
2.机动车在泊位停放时,做到顺向停车、不跨泊位停车。
3.需要临时停车上下人的车辆,应选择合适停车点快上快下,并注意其他人员、车辆安全。
4.不停在路口、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等可能影响他人的通行和设置有禁止临时停车标志的地点。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长沙交警温馨提示——
规范停车有诀窍
入位、顺向、齐头、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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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驾驶人文明停车
不做道路的“添堵人”
与人方便于己方便
共同营造畅通有序的
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