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

长沙链
爱链长沙,链你所爱!

“个体工商户如何领取生育津贴”,回应来了

更新时间:11-19 信息来源:红网


近日,网友“j0xknpc”通过红网《问政湖南》栏目留言,咨询个体工商户生育津贴发放的问题。对此,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医疗保障局作出了回应。

网友留言

网友“j0xknpc”:最近关于湖南个体工商户生育津贴发放问题,网上争论不休!作为一个个体工商户,为了响应国家政策,一直坚持给自己交社保,也给员工交社保。可是现在看到个体户生育津贴不能领取的传闻后,我们还是会有一些难过。同样的缴费金额,为什么我们就不能享受这个权益?这对我们而言,就是一种不公平!

最新回应

长沙市雨花区医疗保障局:关于您反映的“咨询个体工商户生育津贴发放”的问题。经和您沟通,您目前为长沙市雨花区喜友美容店(个体工商户)法人。经湖南省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查询,您目前在该单位参保,该单位另有1名员工正常参保。

我单位工作人员已根据《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与相关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以及《关于明确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有关细则的通知》:“二、生育津贴待遇支付(二)用人单位参保人员,缴费的下月起,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0个月后(含断缴3个月以内补缴到账且能提供有效劳动关系证明和工资收入证明的)生产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向您解释以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