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7-10 信息来源:政法频道
天心区天城府业主在我的长沙APP《我要找律师》专区反映,7 月 8 日上午,该小区开发商单方面上涨停车费,这一举动遭到业主们的强烈反对。
业主 许先生:我们这个停车费之前是310元/月,也没经过我们大家同意,直接涨到了450元。原来一天的停车费是10元,现在涨到了20元,这个价格我们是肯定接受不了的。
业委会主任 张先生:现在就是有业主自发组织维权,把门给堵了,然后我们业委会、街道、社区,包括政府各部门都在努力协调。我们业委会的意见很明确,一分都不能涨。
根据小区开发商张贴的公示,早在2025年4月25日,开发商就发布了地下车库停车费调整通知,通知称开发商经过市场调研及同品质车库收费标准对比,决定自2025年7月8日起执行新收费标准。
业主 庞先生:很多小区都是5块,我们小区收10块,这是原来的标准。从7月8号开始翻到20元每天。然后24小时内,比如你今天早上出去了,等下吃完早餐回来,你再进来他又收5块,他一天可以多次收费。像旁边的铂林金谷一个月150块钱,24小时内小区业主的报备车辆只要5块。
业主 陈先生:单方面涨价按照政府指导文件是不可以的,如果要涨价,必须经过四方协调,一个是业委会,一个是业主大会,还有街道、开发商,四方要协商同意以后才可以涨价。单方面的涨价是违反相关法规法条的。
小区物业表示,涨停车费是开发商的决定,物业只是遵照执行。随后,记者找到了开发商相关负责人。
“因为地下车库是我们开发商全资投资开发的,地下车库的权属是属于开发商,我们总共投资了3个多亿,有1800多个车位,我们现在对于车库场地租赁的价格做了一个调整,我们作为权属所有人,车位的定价是属于市场定价,地库的车位租赁因为权属是属于开发商,所以地库的场地租赁,我的房屋租赁还需要其他业主同意吗?道理是一样的。”湖南天城置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对此,律师却有不同看法。
湖南火轮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密表示:“根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住宅小区已成立业委会和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并经业主大会同意。那么即使权属属于开发商,地下车库实行市场调节价,开发商在制定收费标准或者价格调整时,也需要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并经业主大会同意方可实施,单方面宣布涨价的行为属于违规,业主可向价格部门、住建部门、市监部门进行反映,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履行正当法定流程。”
目前,辖区街道正组织多部门进行协商处理。
“我们邀请了区住建、区发改、区市监和派出所进行了协商,对这个事情的处置研判会,会议结果是按照湖南省发改委的相关条例是需要经过业主大会进行表决的,我们也是建议业主跟相关部门进行反馈。”青园社区党委书记彭柳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