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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黄金台”杯第二届南方诗歌奖征稿(12月31日)

更新时间:10-20信息来源:中国链


为推动汉语新诗发展,奖励对汉语新诗作出突出贡献的国内外当代诗人、诗歌批评家、诗歌翻译家,经《南方诗歌》 编辑部与成都赛诗台文化商议,决定举办第二届南方诗歌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并向社会公开征集候选作品。

南方诗歌奖组委会:

主任:胡先其

成员:凸凹、西渡、苏波、崖丽娟、杨勇、胡先其、张媛媛

南方诗歌奖评委会:

主任:西渡

成员:臧棣、西渡、敬文东、周瓒、姜涛、张桃洲、杜绿绿

奖项设置:

“第二届南方诗歌奖”设:诗歌创作奖1名、诗歌评论奖1名,诗歌翻译奖1名,青年诗人奖1名,奖金各10000元。

评奖程序:

1.南方诗歌奖秉持开放原则,不以作者投稿为获奖条件。

2.南方诗歌奖接受诗人、批评家自荐,也欢迎社会各界热心人士推荐。

3.南方诗歌奖评选流程分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初评和终评工作程序如下:

(1) 初评:所有投稿作品由评委会七名成员分别初审,提出入围候选人。评委会成员也可在投稿作者之外推荐1-3名符合参赛条件的入围候选人。投稿优胜者和评委会推荐的入围候选人由评委会投票选出每个奖项的5名入围者。入围名单确定后由组委会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对作品原创性和其他合规性的监督。

(2)终评:由评委会在各个奖项的入围诗人、批评家中投票选出最终获奖者。

参赛须知:

1.参赛资格:国内外汉语诗人均可自愿参赛,无需任何单位或团体推荐、无需交纳任何费用。青年诗人奖的参赛者年龄须在截稿日期前末满35周岁。

2.第二届南方诗歌奖征集作品的范围为:2022年1月1日以后到截稿日期前国内外公开出版的诗集(组诗、长诗)、评论集(论文)、译著(翻译诗集、诗论集、诗人传记),以及自印的诗集、评论集、译著。

3.参评诗歌奖、批评奖、翻译奖、青年诗人奖的作者,请将作品8部寄至组委会,其中1部请作者签名,由南方诗歌博物馆收藏。电子档发至组委会邮箱nfsgjzwh@163.com。

4.所有作品均须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名誉权。

5.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17:00止(以邮戳时间为准)。

6.邮寄地址:四川自贡自流井区泰丰国贸中心25楼19号:南方诗歌奖组委会收,联系电话18909007279。

六、颁奖

颁奖时间为2024年2月上旬。颁奖方式和活动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