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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依法收缴599件烟花爆竹

更新时间:01-03 信息来源:红网


违法行为人唐某军指认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人唐某军指认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未经许可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是违法行为。年关将至,有人无视安全风险,打起了囤积烟花爆竹牟利的“歪心思”。

日前,张家界市慈利县公安局鲤鱼桥派出所就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筑牢了年末安全生产防线。

12月20日,鲤鱼桥派出所接到慈利县应急管理局移交的线索:白宫城朱家桥巷某自建房内疑似存储大量烟花爆竹。获悉线索后,鲤鱼桥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赶往现场展开调查,现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599件,其自建房周边都是居民住宅,一旦出现意外,后果将不堪设想。随后,民警将涉嫌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的唐某军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唐某军在未取得烟花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为牟取利益,于今年12月初购买大量烟花爆竹,囤积在其不符合储存安全要求的自建房内,计划在年关时出售获利。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唐某军对其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唐某军已被慈利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非法储存的599件烟花爆竹被依法收缴。

警方提醒: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运输或存储不当,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于非法存储、运输、买卖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如果发现有人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请您拨打110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