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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狠抓高校教风学风有了新规:打造“金课”杜绝“水课”,取消毕业前补考

更新时间:05-30 信息来源:华声在线


华声在线5月29日讯  为构建优良教风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促进我省高等教育内涵式高质量发展,近日,省教育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教风学风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对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完善学生学业考评体系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鼓励建立主讲教师资格制度,杜绝“水课”

《意见》提出,要完善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制机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为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鼓励高校建立初任教师助教制度和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因校制宜,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基层教学组织,建立以课程、课程组或专业为单位的教研室或教学团队,广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指导和支持职业院校积极参与职业教育教师队伍能力提升计划,组织教师参加5年一周期的赴企业轮训。

充分发挥课堂教书育人的主阵地作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率。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探索智能教育新形态,推动课堂教学革命。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改革中的积极作用,推进翻转课堂、慕课、微课程、混合式教学等改革,推动教师角色转变和学习方式变革。开展随堂听课优质课评选,强化教师精品意识,努力打造“金课”,杜绝“水课”。

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

《意见》明确,要严格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过程指导、答辩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积极探索信息化管理模式。严格监控毕业论文 (设计)形式、内容、难度,切实把好学位论文、毕业设计质量关,探索建立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体系。加强对教师课堂教学检查,定期公布教学检查报告。严肃教学事故责任追究,预防和减少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

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首要要求。发挥学生评教对教师考评的积极作用,赋予学生评教对教师考评的适当权重。切实落实教授全员为本科生上课的要求,把教授为本科生的授课学时纳入学校教学评估指标体系。

省教育厅将开展“徐特立教育奖”“优秀教师”等评选表彰活动,鼓励高校为长期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设立荣誉证书制度。

坚决取消毕业前补考等“清考”行为

《意见》要求,要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高校要更加聚焦培养学生的探究和推理能力、想象力和好奇心、健全人格等多维度的综合性科学素养。教学过程中综合应用笔试、口试、非标准答案考试等多种形式,全面考核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运用,以考辅教、以考促学,激励学生主动学习、刻苦学习。建立健全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度。支持高校进一步完善学分制。

健全学生学业成绩和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完整地记载、出具学生学业成绩,对通过补考、重修获得的成绩,应当予以标注。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学习年限,建立更加灵活的学习制度。

加强考试管理,坚决取消毕业前补考等“清考”行为。加强学生教育管理,以考风促学风,坚决防止参与替考、助考等非法活动。

■全媒体记者 黄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