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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矿山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奖励

更新时间:04-06 信息来源:湖南日报


举报矿山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奖励

举报矿山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奖励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5日讯 为进一步加强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并消除矿山重大隐患,制止和惩处矿山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鼓励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以下统称举报人)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矿山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或者各级矿山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举报矿山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举报人举报的矿山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属于矿山企业未上报、媒体未曝光、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没有发现,或者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虽然发现但未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

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二级巡视员刘衢立介绍,湖南受理核查煤矿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除特服电话“12350”外,还可拨打其单位电话:0731-85692901;通信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路62号;邮编:41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