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2-08 信息来源:三湘都市报
原标题:放“开门炮”小心挨罚!长沙已进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段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2月7日讯(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杨洁规 通讯员 王立成 刘彬)假期歇业的企业、商场、店铺陆续恢复正常生产营业,新年开业营业的时候,为博个好彩头,不少商家会燃放烟花鞭炮。今日,长沙市公安局发布提醒,长沙已进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段,象征红火的“开门炮”不能放,否则将受到处罚。
新修订的《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简称《通告》)已开始施行,规定限制燃放的区域为长沙市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中青路、星沙联络道、滨湖路、黄兴大道围合的城市区域。在上述限制燃放区域,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次年正月初六期间和元宵节每日早上6时至24时(其中除夕为早上6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可燃放时间;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从今天开始,不要在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一旦发现有违规燃放行为,将进行处罚!”长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危爆大队民警刘义新提醒。燃放烟花鞭炮会产生大量的颗粒物和有害气体,并产生噪音污染,还可能引发火灾等事故,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空气质量。市民如果发现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可拨打110进行举报。
长沙市公安局呼吁,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一起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宣传,自觉选择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可采用声、光、电产品替代传统烟花炮竹,留住美丽的“长沙蓝”!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身边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环保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