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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有调整 长沙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公布

更新时间:01-06 信息来源:潇湘晨报


原标题:征地补偿有调整!长沙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公布

长沙征地补偿标准有所调整!日前,长沙市政府官网公布了《关于调整长沙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简称《通知》),根据《通知》,本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为当地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其中土地补偿费占 40%,安置补助费占 60%。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仍按 《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 103 号)和长沙市现行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有关标准执行。

《通知》明确,对专业菜地、专业鱼池和集体建设用地,给予高附加值补助:一类专业菜地 58000 元 / 亩、二类专业菜地 40000 元 / 亩;一类专业鱼池 22000 元 / 亩、二类专业鱼池 11000 元 / 亩。专业菜地、专业鱼池的认定按照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条件执行。企业建设用地补助费(砂石场、预制场、砖厂等用地除外),根据合法建设用地面积按 330 元 / 平方米的标准补助。

同时,征地补偿区片划分、征地补偿标准和地类系数作相应调整。坚持征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原则,由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另行制定集体资产管理、使用和分配指导意见。

此外,《通知》还要求,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和安置保障措施,确保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足额到位。一是征地时在征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费用之和)中提取 10% 作为社保资金;二是各区县(市)人民政府严格按照现行政策和标准收取社会保障费用。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范围内收取的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由区县(市)人民政府统筹,在按照有关规定确保 30 元 / 平方米的社会保障费用及时足额到位的前提下,可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社会保障费用收取标准。

潇湘晨报记者罗雅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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