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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拆除42处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

更新时间:08-13 信息来源:三湘都市报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12日讯(记者 和婷婷)日前,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深入开展坚决整治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坚决整治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工作。记者今日获悉,我省在2020年专项整治行动基础上,对照“六个必须”标准,以我省1675处保留清单为基数,开展“回头看”工作。目前,全省共拆除42处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保留1633处。

经统计,全省共复查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1675处(其中:高速公路1004处,普通公路671处)。经整治,拆除42处(其中:高速公路7处、国道1处、省道4处、县道15处、乡道9处、村道6处)。可予保留,并已完成设牌公示1633处(其中:高速公路997处无需设置公示牌,国道72处、省道91处、县道138处、乡道134处、村道184处、专道4处、库外路13处)。

省交通运输厅现将我省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保留清单进行公示,同时征集各市州漏报、瞒报在公路上违规设置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线索。受理电话:0731-88770039,现场照片等相关材料请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7:30。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聚焦公路和城市道路两个方面的领域,对照“六个必须”标准,严格进行清理。“六个必须”包括:

“六个必须”

1.以交通管控、污染防治为名,在公路和城市道路上设置的限高限宽设施,必须坚决拆除;

2.在国道、省道、县道以及城市道路上设置的侵入建筑限界的限高限宽设施,除符合有关要求外,必须坚决拆除;

3.违反《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未经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擅自在乡道、村道上设置的限高限宽设施,必须坚决拆除;

4.在乡道、村道上设置的影响卫生急救和消防车辆应急通行的、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于向通行车辆收费的限高限宽设施,必须坚决拆除;

5.除公安、交通运输、林业、动物防疫部门之外,其他部门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设置的检查卡点,必须坚决取缔;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安、交通运输、林业、动物防疫部门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设置的承担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的固定检查卡点,必须坚决取缔。

此外,货车司机、货运企业和沿线群众也可以通过微信扫描下方“前路无限”小程序二维码进入微信小程序,对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进行投诉举报,并对处理进展和结果进行实时查看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