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7-15 信息来源:潇湘晨报
7月8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在长沙购买精装房,精装部分也能用公积金贷款。其中规定,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全装修住房购房总价指毛坯价和精装修价之和)的20%。
在这份《办法》发布之后的7月12日,有市民在市长信箱咨询,首套全装修住房想采用组合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
当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称,购买全装修住宅(精装房)的,装修部分不可单独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但是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装修款可计入总房价计算可贷额度。 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组合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全装修住房购房总价指毛坯价和精装修价之和)的30%;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利率上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