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7-01 信息来源:湖南日报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30日讯(记者 谢璐)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洪抗旱、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具有很强的生态功能。日前,长沙市人民政府近期公布了《长沙市市级重要湿地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包括湘江、浏阳河、捞刀河、洋湖、松雅湖等72处湿地,面积达341平方公里。今后,除因水利、能源、交通等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建设项目外,不得占用市级重要湿地。
此次纳入《名录》的市级重要湿地面积约341平方公里,其中河流湿地约256平方公里、人工湿地约84平方公里、湖泊湿地约0.96平方公里,占长沙市现状湿地面积的78.69%。《名录》还明确了各湿地的面积、界限、主管部门和具体管理单位。比如,湘江长沙段市级重要湿地分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望城区四段,由各区政府分别主管,每一段具体责任落实到相关街道。
纳入《名录》的市级重要湿地,除涉及公共利益的建设项目依法征收、征用外,不得改变名录范围内湿地的用途。在《名录》范围内的湿地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依法征收、征用《名录》范围内的湿地,应当按照占补平衡的要求保持湿地面积总量不减少。
据了解,自2005年10月1日《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实施以来,长沙是湖南首个公布市级重要湿地名录的城市。下一步,长沙将探索建立重要湿地补偿机制,将有助于更好地保护湿地、更好地维护城市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