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

湖南链
爱链湖南,链你所爱!

最高补贴200万元 湖南自贸试验区长沙片区发布人才集聚发展若干措施

更新时间:03-31 信息来源:华声在线


对新引进的海内外人才最高给予200万元补贴

湖南自贸试验区长沙片区发布人才集聚发展若干措施

华声在线3月29日讯(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唐璐 通讯员 陈丛  周笑)对新引进的海内外人才最高给予200万元补贴、高层次人才首套购房不受户籍限制、新引进的高端领军科技人才“团队+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团队项目资助......今天,《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人才集聚发展若干措施》正式发布。

《措施》分别从加速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海外人才、积极储备青年人才、创新人才分类认定、加强引才主体激励、加强创新创业支持、实施人才(企业)贡献奖励、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推进海外人才出入境和居留便利、强化人才工作生活保障、做好人才家属服务等10个方面提出45个政策点,构成了吸引人才、培育人才、服务人才的政策链条。

人才集聚更加突出“自贸特色”

对新引进的海内外人才最高给予200万元补贴

根据自贸区产业发展定位,《若干措施》在延用“长沙人才政策22条”关于高精尖人才、紧缺急需人才、青年人才奖补政策基础上,对海外人才(包括外籍人才和海归人才)、青年人才政策进行了适度的创新拓面。

如提出对新引进的海内外高精尖人才和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经评审最高给予200万元奖励补贴、200平方米标准全额购房补贴。对新引进在片区工作的海外人才,最高给予10万元租房和生活补贴、6万元购房补贴。另外,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放宽到国内外各类大学生,对院校输送毕业生奖励放宽到国内各类院校。

为实现多渠道聚才,《措施》提出鼓励企业在国(境)外建立孵化基地、离岸基地海外工作站,对成效明显的给予经费资助和核心成员交通补贴;对新获评引才引智示范基地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建立“揭榜挂帅”引才机制,对揭榜成功并最终完成研发任务的团队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和800万元项目支持。

人才认定更加尊重用人主体

E类人才享受区块内贡献奖励、租房补贴等待遇

《措施》提出高层次人才前置认定、按薪认定、企业自主认定、专家机构推荐认定、增加E类人才等创新举措。

如明确对企业拟引进人才,可按有关目录提请预先分类认定;将重点产业领域连续两年以上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120万元、80万元、40万元以上的人才,可分别认定为B、C、D类高层次人。

根据人才及企业意见,结合长沙经开区已出台的政策,赋予各区块认定骨干人才权限,支持各区块将重点产业领域新引进培育的博士、高级职称人员、高级技师和年薪30万元以上的经营管理、外经外贸人才等认定为骨干人才(用E类指代),享受区块内贡献奖励、租房补贴、购房补贴、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待遇。

创业支持更加紧贴现实需求

高层次人才首套购房不受户籍限制

《措施》加大对初创项目支持,提出对新引进的高端领军科技人才“团队+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团队项目资助。探索海外创新创业项目“预孵化”,为近3年从海外到片区创业且获得一定额度融资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对各类人才新创办企业或携带核心成果到企业转化,三年内其企业或成果实现年营业收入或增加额首次超过一定额度的,按纳税额度给予奖励。新增人才个税奖补。对新认定的A、B、C类高层次人才,按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给予奖励。

此外,强化人才工作生活保障,《措施》提出对于高层次人才,可安排免费住房或给予租金补贴,首套购房不受户籍限制,可适当突破年限申购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放宽可贷额度。A、B类高层次人才第三代子女,可在市属中小学校、幼儿园选择就读入园;高层次海外人才子女就读片区内民办学校或国际学校,给予学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