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3-12 信息来源:三湘都市报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3月11日讯(记者 杨昱 通讯员 刘笑贫)“4号宝宝,恭喜你中奖了!满三单可以直接兑奖或者折现,这是客服QQ,你可以找客服兑奖……”看到微商发来的这条信息,很多在校学生以为自己中奖,没想到这只是一场骗局。
今日,记者从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获悉,肖某泽因诈骗罪获刑三年,并处罚金1.5万元。
2020年7月至11月,肖某泽伙同“王富贵”(微信名,另案处理)先后在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常德市汉寿县等地,通过网络抖音平台向用户发送壁纸、表情包、视频等内容,并在评论区留下微信号,诱骗被害人添加微信号。接着,由“王富贵”冒充微商,肖某泽冒充QQ客服,虚构被害人购物中奖的信息,谎称被害人只需缴纳折现核实费、激活金、平台核实费等费用后便可申领大奖提现。在获取被害人的信任后,通过微信、支付宝账户转账、扫码等方式骗得被害人李某、陈某、陈某某等三人共计25273元。所得赃款被“王富贵”、肖某泽二人瓜分。
法院认为,肖某泽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采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骗取公私财物,其中部分被害人系在校学生,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到案后,肖某泽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从宽处罚;已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犯罪事实、情节及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开福区人民法院遂作出如上一审判决。
办案法官提醒,切勿轻信网络平台“活动抽奖”“奖品返现”等噱头,要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安全,不要轻易透露个人身份信息、银行账户及密码等重要信息。网购时,应选择正规平台,不要轻易与陌生人转账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