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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抗菌药集采前9个月采购金额较同期下降23.82% 降费效果明显

更新时间:03-04 信息来源:三湘都市报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3月3日讯(记者 田甜 通讯员 黄浔)近年来,湖南省在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方面进行了许多探索,确立了“以药品集中采购作为新阶段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突破口”的改革思路,并在全国率先开展抗菌药物专项集中带量采购,取得了明显改革成效。

2019年11月湖南省在全国率先启动抗菌药物集中带量采购,2020年4月29日省医保局联合省卫健委、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做好抗菌药物专项集中采购中标药品采购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函〔2020〕57号),公布中标结果。

154个中标药品实行带量采购,实现了抗菌药物全覆盖;有效保障了药品质量,中标药品中,高质量层次38个、占25%,基本药物58个、占38%;显著降低了药品价格,在全国最低挂网价基础上,中标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35%,超过降幅30%的目标预期。其中,“注射用头孢甲肟(1g)”降幅最高,从13.6元降至1.51元,降幅达88%,“注射用卡泊芬净”降价最多,从1375元降至780元,降价595元。从前9个月(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执行情况来看,全省抗菌药物采购金额25.4亿元,较去年同期(33.3亿元)下降23.82%,总体降费效果明显,患者用药负担明显减轻。

同时,此次带量采购也体会到良性的三医联动是带量采购成功的目标。当前,无论是国家集采还是省级集采,从某种意义上来讲,都是政府在高位推动,并将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带量采购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带金销售”,净化了行业生态,及时出台的“结余留用”激励政策旨在调动医疗机构积极性,但这份“补偿”是“长久之策”还是“权宜之计”?医疗机构还在观望。而作为“最大战略购买方”的医保又将如何让这项改革实现患者和企业、医疗机构都受益?也许,通过集采、谈判等市场手段探索建立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推进以通用名确定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完善药品价格与医保结算政策方是良策,真正实现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也只有实现医保、医疗、医药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才能让这项改革稳妥有序推进,让患者真正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