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1-15 信息来源:湖南教育考试院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部署,湖南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3日举行,报名工作将于今天开始。网上报名时间为1月14日8时至16日20时,考生须在1月19日24时前完成网上缴费。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考生应在户籍、学籍或居住证申领地所在市州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及其毕业前一年级学生,以及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6.2015 年12月31日前已入学(指学籍注册时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但是,所申请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需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有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2016年1月1日以后入学(指学籍注册时间)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除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规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外)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均需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以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7.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我省申请人相同。在我省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我省相应师范生政策。
8.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笔试工作安排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考试时间:
2021年3月13日
(二)笔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3月13日,各类别考试科目与时间安排如下: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幼儿园),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小学),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中学),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中学),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查。
7.笔试报考小学类别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201A、202A)的考生,笔试合格后,面试仅限于报考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笔试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301A、302A)的考生,笔试合格后,面试仅限于报考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8.在小学类别 “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在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 “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上述科目笔试不考,仅在面试中考核,通过该类别“科目一”和 “科目二”的考生,面试报名时可以直接报考。
(三)考试地点: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考区(市州教育考试院)联系地址和电话如下表:
三、报名步骤及时间安排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期间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网址:http://ntce.neea.edu.cn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月14日8时至16日20时
(二)报名步骤:
考生本人从报名网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首页“报名流程”入口点击进入报名系统页面→注册取得登录密码(帐号为本人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笔试报名→选择报考省份(湖南)→选择考区(市、州)→选择类别→选择科目→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考生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笔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
注意:
网上审核时间为 2021年1月14日8时至18日20时,审核内容包括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应填报的项目是否齐全、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请考生在审核期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在“笔试报名信息”处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使用注册号登录网报系统,重新上传照片或修改个人资料后,还需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试科目,正确提交信息后才能处于等待审核状态。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将被视为放弃报名。审核通过后,所有填报信息一律不能更改。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9日24:00。审核通过的考生统一在网上支付考试费。缴费成功后考生报名完成,考试费用不能退回。审核通过,但逾期不缴费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报名。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考前一周(即2021年3月8日至3月13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确有困难无法打印者,可到所属考区市州教育考试院申请免费打印准考证。
网址:http://ntce.neea.edu.cn
五、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2021年4月 15日,届时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如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即4月29日)内,按规定程序向所报考的市州教育考试院以纸质形式提出复核申请。市州教育考试院在接到教育部考试中心复核结果后通知考生。
网址:http://ntce.neea.edu.cn
六、笔试成绩复核
自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即4月29日)内,按规定程序向所报考的市州教育考试院以纸质形式提出复核申请。市州教育考试院在接到教育部考试中心复核结果后通知考生。
七、考试费用
根据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531号)规定,笔试收费标准按每人每科70元。报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一旦报名成功并完成缴费,概不退费。
八、违规处理
对于考试过程中考生的违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条款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认定和处理。
九、防疫与安全须知
考生从考前14天开始,须自觉测量每日体温、如实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监测表附后),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考生须携带体温监测表参加考试,并在每一个考试单元上交给所在考场监考人员。
考生赴考点时,要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出行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
十、其他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考生笔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成绩。
(三)如考生忘记网报登录密码,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因此,考生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切勿更换手机号码。
(五)教育部确定笔试合格线。笔试单科合格成绩两年有效。考生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方有资格参加面试报名。笔试没有书面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考生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