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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六省区联合发文:非中南区生猪禁止调入中南区

更新时间:11-20 信息来源:三湘都市报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11月19日讯(记者 李成辉)记者今天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经农业农村部同意,中南区将于2020年11月30日起,全面禁止非中南区的生猪(种猪、仔猪除外)调入中南区,中南区内原则上不进行生猪(种猪、仔猪除外)跨省(区)调运。

据悉,为加强区域生猪调运监管,降低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跨区域传播风险,加快推动“运猪”向“运肉”转变,根据有关规定,广东、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等中部六省共同制订《中南区生猪调运管理办法》《中南区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通道检查站规范化建设指引》,同时汇编《中南区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通道检查站名单》。

据介绍,中南区2020年版生猪调运政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实施更加严格的生猪调运政策;二是对动物及动物产品跨省(区)运输实施指定通道制度。

记者注意到,《中南区生猪调运管理办法》规定,当区域内生猪及生猪产品供给不足或突发紧急情况时,为保障市场供应,促进生猪及生猪产品价格稳定,经向输出地、输入地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启动生猪“点对点”调运,并优先实施区域内生猪“点对点”调运。生猪“点对点”调运是指用于屠宰的生猪从备案的养殖企业直接调运到接收的屠宰企业。“点对点”调运的直线距离,原则上不超过1000公里。

此外,为加快恢复生猪生产,降低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长距离跨区域调运传播风险,保障生猪养殖业安全,跨区域及跨省(区)调运种猪、仔猪不受禁止调运限制,但其承运输车辆应具备的条件较一般生猪运输车辆有所提高。

从2020年11月30日起,中南区对动物及动物产品跨省(区)运输实施指定通道制度,通过陆路跨省(区)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必须经过指定通道入境。未经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通道入境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收,官方兽医不得出具相关检疫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