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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打造7类特色乡镇 避免千镇一面

更新时间:09-26 信息来源:三湘都市报


一镇一规划,为美丽乡村建设“定制”发展蓝图。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出台《湖南省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明确了湖湘特色乡镇建设的方向和目标。

根据要求,各类型乡镇应突出独特性和稀有性,避免千镇一面;电商平台、休闲养老等设施要全面规划,移动通信基站和光纤交接点、快递服务站成为每个村的标配;镇集中建设区内新建住宅不超过9层,村庄新建住宅不超过3层;相关部门、专家、村民要参与到规划编制的全阶段。

强调地方特色,打造7大特色类型乡镇

《指南》要求,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要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的边界不交叉、空间不重叠、功能不冲突。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落实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范围,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河湖蓝线和湿地保护线,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范围,制定保护措施。

结合湖南实际情况,《指南》提出了城郊服务型、产业发展型、商贸物流型、现代农业型、文旅融合型、生态保护型和其他特色型7种特色引导类型乡镇,并且分别对各类型乡镇从主导功能、生态保护、产业发展、设施配建、特色风貌和空间治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编制指引,引导乡镇突出自身特色,差异化发展,避免千镇一面。乡镇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一种类型的编制指引,对于复合型乡镇,应突出其主导特色。

规划产业用地,注重农耕文化传承

依托乡村特有自然山水、景观风貌、历史文化等资源,乡镇要合理规划特色农业全产业链、新产业新业态用地布局。

根据要求,规划还应安排不少于10%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

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也有统一要求。充分挖掘乡村自然和文化资源,落实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的保护控制范围,明确保护类型,制定保护名录,保持乡村特有的乡土文化,注重传统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历史文脉。对于尚未列入上述名录但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镇、古村、革命历史纪念地,应提出保护控制范围并制定相应保护措施。

严控住宅高度,绿化以乡土树种为主

在乡村风貌设计方面,确定景观风貌重点管控区,提出建筑风格、建筑朝向、高度、体量、色彩及其景观环境意向等风貌管控要求。明确规范居民建房朝向、高度与楼层,规范乡镇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原则和布局要求,统一制式风格。

比如,镇集中建设区原则上公共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内;住宅层数不超过9层,高度不超过27米;住宅用地建筑密度不超过35%。村庄整体建筑风貌应体现村的静谧悠然,严格控制建筑高度,新建住宅一般不超过3层,绿化配置以乡土树种为主。

在村庄沿道路周边建房,房屋边缘与公路用地外缘的间距要求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在高速公路沿线建房的,其房屋边缘与高速公路隔离栅栏的间距不少于30米。

完善公共设施,每个乡镇都要设电商网点

记者注意到,根据乡镇、村庄的人口级别,《指南》明确规定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配置标准。

比如,集中供水(自来水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移动通信基站和光纤交接点、卫生院、敬老院、电商网点、幼儿园、小学等,不论乡镇人口多少,都属于乡镇应该配备的设施。人口超过3万的乡镇,应该配备初中;人口超过5万的乡镇,应该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公共厕所、邮政代办点(快递服务站)、移动通信基站和光纤交接点、养老服务站、阅览室、垃圾收集点等,不论村庄人口多少,都属于村庄应该配备的设施。人口一旦超过3000人,配备小学是必选项。

■记者 潘显璇 通讯员 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