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

湖南链
爱链湖南,链你所爱!

官员和老板怎么打交道?湖南省纪委出台《意见》

更新时间:07-22 信息来源:三湘都市报


记者 张洋银 实习生 殷宇璐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推动政商交往亲而有度、清而有为。7月20日,湖南省纪委监委出台《关于规范政商交往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详细内容请扫报眉二维码)

规范政商交往,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既要督促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又要划清交往“红线”,列出负面清单,让公职人员放下思想“包袱”,与企业家大胆交往。《意见》的出台,就是为政商交往提供一张“明白卡”。

为政商亲清交往提供“明白卡”

《意见》要求,政商交往要“亲”,督促认真履职,促进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与企业正常交往,要全面履行职责,积极担当作为。从落实惠企政策、优化涉企服务、维护合法权益、加强政商交流、助力企业发展五个方面鼓励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主动作为、靠前服务,积极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明确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可以参加企业和商会、行业协会举办的座谈会、茶话会、年会等各类公开商务活动,加强政商交流互动,主动助力企业发展壮大。

同时,《意见》列出负面清单,厘清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与企业交往界线。政商交往的“清”,就是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与企业及其负责人交往有度,有交集不搞交换,有交往不搞交易。要求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在与企业及其负责人交往中,应当以党纪政纪、法律法规为准绳,不越纪、不触法、不谋私。《意见》从谋取个人私利、违规获取薪酬、违规收受财物、违规干预经营、滥用监管职权五个方面明确12项禁止性内容,为政商交往画出了公私界线,提供了基本遵循。

恶意“围猎”公职人员,依法严查

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在鼓励主动作为,列出负面清单的基础上,还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大对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意见》强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促各级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把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结合起来,既守住底线、把好分寸,又大胆履职、担当作为。

《意见》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对在政商交往中反映比较突出的“亲而不清”“清而不亲”各种行为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理;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统战部、工商联、优化办等有关机构的工作联系,建立健全涉及政商交往和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受理、移送和督办机制,畅通12388等信访举报途径,及时受理和处置相关投诉举报。

激励担当作为。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区别对待在推动企业发展中出现的失误错误,激励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主动担当作为。加大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政商交往中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正名,积极倡树宽容失误、鼓励担当的鲜明导向。

同时,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对恶意“围猎”公职人员的,将依法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