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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实行分区管控

更新时间:07-07 信息来源:潇湘晨报


本报长沙讯 为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实施" 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如何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如何进行分区环境管控等作出了相应规定。

"三线一单" 指的是,"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主要目标包括,2020年,初步建立以" 三线一单" 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降低,水和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到2035 年,建成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省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基本实现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意见》明确,环境管控单元划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主要包括各类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等。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城镇规划区、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和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等。一般管控单元指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

《意见》要求,优先保护单元应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点管控单元应优化空间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

为保障全省"三线一单" 成果落地,《意见》要求,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三线一单" 标准的于2020年底前完成调整;建立"三线一单" 数据管理应用平台,实现数据省市县三级共享;省生态环境厅每5年组织开展实施情况评估,及时更新" 三线一单" 成果;市州" 三线一单" 成果于2020年12月底前报省生态环境厅备案后发布。

潇湘晨报记者 张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