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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行政案集中管辖 湖南1年受理“民告官”案7731件

更新时间:05-14 信息来源:三湘都市报


为打破行政诉讼" 主客场" 现象,湖南法院对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安排指定法院来集中受理。昨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全省基层法院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实施一年来,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7731 件,结案5970 件。

2015 年起,湖南先后在郴州、永州、益阳三地开展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2019 年5 月1 日起,在全省14 个市(州)全面实行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确定了长沙、衡阳、怀化三个地区以铁路运输法院,其他市州确定两个基层法院作为集中管辖法院的湖南模式。

集中管辖实施后,行政案件在调撤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统一裁判标准尺度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果。据统计,全省调解撤诉案件共1673 件,调撤率达到20.6%。其中,岳阳、衡阳、常德等地集中管辖法院行政案件调撤率超过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