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2-16 信息来源:潇湘晨报
潇湘晨报记者 马慧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下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 ( 文旅发电[ 2020 ] 33 号) , 为2020 年2 月5 日前( 含) 已依法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以下简称" 质保金" ) 并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 暂退现有交纳数额( 旅行社质保金专用账户余额) 80% 的质保金。
记者了解到,2 月6 日,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转发文旅部相关文件, 部署质保金暂退工作作出工作,督促各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和属地监管原则,主动对接当地金融机构和各旅游企业需求, 结合疫情防控需要简化工作流程, 实行网上申报、批量审批、快速办理, 依法依规做好质保金暂退工作。截止目前, 全省共受理审批199 家旅行社的质保金暂退申请, 暂退质保金4414 万元。
省文化和旅游厅提醒, 请拟办理暂退质保金的企业及时与当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联系并提出申请, 全省3 月5 日前( 含) 完成暂退质保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