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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防控失职失责 永州9名干部受处分

更新时间:02-02 信息来源:湖南日报


湖南日报2月1日讯(记者 刘跃兵 通讯员 陈卓韬 伍孝雄 陈雨航)今天,记者从永州市有关部门获悉,因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失责,该市9名干部受到不同程度处分。

据永州市纪委监委介绍,新田县司法局作为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局党组书记雷某某未按规定落实会议请假报告制度,2次缺席县委召开的疫情防控会议;未落实主要负责同志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坐班制度;未组织传达学习全县防控工作紧急调度会精神,未认真研究落实部门疫情防控职责。该局局长龙某某未及时落实主要负责同志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坐班制度,未协助雷某某认真研究落实部门疫情防控职责。1月30日,新田县纪委监委决定对雷某某立案审查,并报请县委研究免去其县司法局党组书记职务。县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对龙某某给予书面检查问责处理。

1月27日中午,冷水滩区高溪市镇扶桥坝村少数从外地返村村民在村部聚集打牌,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冯某某,副支书周某,秘书艾某某,妇委会主任周某某,明知当前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却没有及时制止。1月28日,高溪市镇党委决定给予冯某某暂停职务处理,并由镇纪委对冯某某以及周某、艾某某、周某某进行诫勉谈话,责令4人写出深刻检查。

此外,道县横岭瑶族乡沙窝村支书杨某某,祁阳县白水镇太和村党总支书记陈某某、副书记陈某某,也因疫情防控工作失职失责,分别受到降职、免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