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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春节期间 长沙出租车加收5元服务费

更新时间:01-23 信息来源:长沙发布


关于春节期间长沙市出租汽车

运价表外加收服务费的通知

根据《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春节期间长沙市出租汽车运价表加收服务费的复函》(长发改复〔2020〕26号),现将春节期间长沙市出租汽车运价表外加收服务费的事项通知如下:

春节期间(2020年1月24日0时至2020年1月26日24时止),长沙市市区(含长沙县)出租汽车在按现行运价标准实行打表计程价格之外,每车次另加收5元服务费。望城区、宁乡市、浏阳市可参照执行(表外加收服务费不得超过5元/车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