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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人 消费记得开发票 因为你可能抽中50万元大奖

更新时间:01-08 信息来源:湖南日报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7日讯(记者彭雅惠 通讯员杨紫东)我省2020年度"互联网+发票有奖"活动将准备4千万元奖金发放给消费者,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或湖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获得多次中奖机会。今天,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相关信息。

据发布,2020年全省"互联网+发票有奖"活动开奖规则有所改变,从2019年二次开奖增加为三次开奖。

消费者从所有行业(购买不动产除外)所取得的票面金额在100元以上(含)的湖南增值税普通发票或湖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过"湖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查验后,就可以参加一次开奖。

一次开奖每日设置中奖名额2800名,设4个等次奖项,奖金以微信红包的形式即时发放。其中,一等奖100名,单个奖金人民币100元;二等奖200名,单个奖金人民币50元;三等奖500名,单个奖金人民币20元;四等奖2000名,单个奖金人民币10元。

如果发票注明的购买方名称与消费者个人真实姓名一致,且消费者已通过"湖南税务"微信公众号采集个人真实信息,就可以通过一次开奖结果页面选择参与二次开奖。二次开奖于每个自然月结束后第10天(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参与二次开奖的发票票面金额每增加100元,就增加一次摇奖机会,上不封顶,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单张发票在当期二次开奖现场开奖时可多次中奖。二次开奖每期中奖个数611名,设3个等次奖项。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人民币5万元(含税,下同);二等奖10名,单个奖金人民币2万元;三等奖600名,单个奖金人民币2000元。

中奖者在开奖之日起60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携带本人身份证、中奖发票的发票联原件(电子普通发票需提供中奖发票的发票联打印件),与中奖者身份证姓名相同的银行账户信息等前往省内任一县级税务局的征管部门兑奖。

2021年1月进行三次开奖。消费者成功参与二次开奖后,即自动参与三次开奖。参与活动的发票票面金额越大,摇奖机会越多,中奖概率越高,单张发票在当期三次开奖现场开奖时最多中奖一次。三次开奖每期设10个奖项,单个奖金人民币50万元(含税)。

中奖者应在开奖之日起60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携带本人身份证、中奖发票的发票联原件(电子普通发票需提供中奖发票的发票联打印件),与中奖者身份证姓名相同的银行账户信息等资料(如三次中奖发票已于二次开奖时中奖,中奖发票的发票联原件已由税务机关留存,则由留存税务机关提供发票联复印件和相关情况说明),前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兑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