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6-13 信息来源:长沙晚报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6月12日讯(全媒体记者 聂映荣 实习生 王雅慧)湖南省的民办中小学、独立学院、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九所高校,在收费方面有新规。近期,湖南省发展改革委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多个文件,均与学校收费有关。
其中,新印发的《湖南省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对营利性民办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标准制定和调整程序提出明确要求,完善了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定调价启动时间、公示内容,并明确12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不得收取三大类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
近期,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印发《湖南省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2024年6月9日起执行。
《管理办法》规定,民办中小学为学生提供教育教学服务的,可以收取学费;为在校学生提供住宿的,可以收取住宿费;在学生及其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在校学生提供服务(或者代办服务)的,可以收取服务性收费或者代收费。除上述规定的收费以外,民办中小学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针对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管理办法》明确,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需要制定或者调整学费、住宿费标准时,应当在每年3月底前向市州或者县教育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一系列资料。
针对营利性民办普通高中,《管理办法》规定,制定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时应当开展办学成本核算,学校党委校务会集体研究决策,在收费标准执行60天前公开征求学生及其家长意见,向社会公示拟调整方案,并报同级教育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备案,主动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及社会的监督,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提费后老生执行老标准,降费则执行新标准
“进一步规范民中小学收费行为。”省发展改革委在解读政策亮点时指出,该《管理办法》既完善了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定调价启动时间、公示内容,又完善了民办中小学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的表述。
在收费行为监管方面,《管理办法》明确, 民办中小学学费、住宿费标准调整应当平稳有序进行,调整时间间隔一般不得少于3年。其中,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调整幅度不得超过同期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民办中小学学生在校期间的收费分学期缴纳,不得跨学期预收。
此外,学校提高收费标准,只限于新入学的学生,老生继续执行入学时的收费标准;学校降低收费标准,不论老生还是新生都执行降低后的收费标准。插班生按照插入班级学生的学费、住宿费标准执行。
民办中小学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其中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收费标准应当和学校获得的生均经费补助(包含财政差额购买学位补助、生均经费补助等)一并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及其家长、社会监督。
严禁擅设收费项目、在代收费中获差价
《湖南省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明确了12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民办中小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查处: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收费标准;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超出政府指导价范围或者幅度收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者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等方式提高收费标准;跨学期预收费用或者违反价格调整程序、调整周期规定;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与入学关联的捐资助学款、借读费、择校费等费用;通过提前开学等形式或者变相违规补课加收相关费用;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向学生收费,捆绑收费;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其家长购买指定的教学产品(包括教学软硬件)或者资料;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未按照规定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或者发布的招生简章和招生信息内容与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一致;未按照规定执行退费政策;其他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此外,对营利性民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变动幅度过大、社会反映强烈的,各级发展改革、教育、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必要时,应当开展成本调查或者评估,采取提醒、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学校规范收费行为。
独立学院继续执行2019年调整的学费标准
日前,省发展改革委还联合相关部门发布《关于明确湖南省独立学院学费标准的通知》,明确独立学院继续执行2019年调整的学费标准,即农林、文史哲理类12500元/生·年,经法教管类12700元/生·年,工科体育类13000元/生·年,医药类15000元/生·年,新闻传播类16000元/生·年,表演艺术类18000元/生·年。
热门专业学费标准上浮幅度不高于同类一般专业学费标准的15%,农林、航海、地矿油、教育(师范)、艺术类等专业不实行热门专业学费标准上浮政策,热门专业数不得超过本校所有实际开办专业数的20%。热门专业学费标准上浮应当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省发展改革委同意后执行。
另外,已经完成转设的独立学院,根据“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按照原独立学院的收费标准收取老生学费。该《通知》将从2024年7月28日起执行。
此外,省发展改革委还联合有关部门发布《关于湖南科技大学等九所高校继续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通知》,这九所高校分别是湖南科技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衡阳师范学院、邵阳学院、怀化学院、湘南学院、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湖南工学院、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相关高校继续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学校可以根据办学层次,按照每学分的学分学费不高于80元的标准,自行设定学分学费。